人力資源通常負責招聘、維持和辭退員工,來執行當前業務流程與工作規范。在人力資源工作過程中最不明顯卻最為重要和具有有爭議的問題在于企業創新激勵機制的差異。以執行力為目標的公司激勵機制是以實現和超越“(季度/年度)計劃”為目標的。銷售團隊是以底薪為基礎的,高管薪酬則是基于每股收益、收入和利潤率、公司效益和利潤貢獻等。
每增加一個執行過程,企業創新就會減少一點。
問題是,所有使企業高效的執行政策和程序都是在扼殺創新。
創新充滿了無序、混亂和不確定性。它需要完全不同的管理和控制工具。它需要高于初創企業的工具和流程。
雖然公司能夠了解創新,但他們并不知道如何在他們的文化中建立創新,或如何衡量其進步。
目前試圖建立企業創新的起點就是錯誤的。盡管建立企業孵化器很新穎,但他們很少能做出比這個“創新劇場”更有創意的東西了。因為內部文化將執行措施/績效指標應用到這些孵化器的輸出中,并以相同的方式把資源分配給公司的職能部門。
企業要想持續創新,不能只依靠例外而應整合整個企業。靠創新不靠意外,做到這一點,他們就會意識到,公司需要創新KPI的政策、流程和激勵機制。這些使創新能夠整體實現并與執行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