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共享單車發展,已經和勃興初期有很大不同。很多地方飽和,違停占道,已成頑疾。最近幾個月來,很多地方特別是一二線大城市,都針對飽和的單車市場,亮出紅牌,禁止新增投放。這個名單,從最初北上廣等一線城市開始,正越開越長。當然,這不是徹底叫停、粗暴禁止城市共享單車,而是說主管部門正在針對性完善單車市場管理。
“扔這兒就沒人管了,也不見人用也不見人回收,相當于把這么多垃圾堆在街上”“擺仨月不見少一輛”,記者掃十輛十輛都是壞的。可以看出,該單車企業實際上已是放棄態度,但卻制造垃圾也要堅持投放。這種如只是企業做給投資方看的“形式主義”,那這樣的發展模式也是極其惡劣的。
共享經濟本是為盤活存量,是有效激活閑置資源的新興市場行為。而這種制造垃圾式僵尸投放,在本就車滿為患的市場傷口上再撒一把鹽,已經嚴重干擾市場公共秩序了。假如投放時車輛質量或網絡技術支持就不過關,那這種粗放無序的行為,首先應追究企業責任。但是如此監管失明,民眾苦不堪言,而主管后知后覺,是否也說明了單車管理上的粗枝大葉?
若連北京都有如此兼顧不到之處,小城市管理精準度和精細化方面可能更堪憂。比如有些小縣城,雖是當地著名景區,但是地方版單車,卻存在“侵權隱患”。雖然打著用車一次一元幌子,實則單次押金扣款起步價就是二十。當地人還好,可被迫用二十次;外地游客只偶用一次的成本堪比打車費用了。你想投訴,就和上述三月無人管的單車一樣,客服熱線都“無人接聽”。
這些強制捆綁消費式霸王條款,或者僵尸車現象,都是目前單車發展和監管的無序證明。也是企業自身發展和市場管理上不夠精細的地方。北京日前倒是出了個可作為地方模板的精細化管理規定,主導原則就是“市級統籌、屬地監管、行業自律、企業主責、承租人守法、多方共治、規范有序”。(原標題:共享單車管理 應在精細化上持續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