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來,賈躍芳、賈躍亭姐弟以“向上市公司借款”、“支持上市公司發展”等為理由進行減持,累計套現約140億元。但減持曾許下的借款承諾、增持承諾均落空。
樂視網是否涉嫌信息披露違規,需要有關部門最終認定。但賈躍亭巨額減持背景下的違背承諾行為,不只反映出A股市場誠信文化、契約精神、信用制度建設存在著不足,也反映了上市公司整體治理存在若干漏洞與盲點,需要補齊上市公司治理短板。
換一個角度來看,治理失信行為,也不能只靠發去問詢函、記入誠信檔案等軟約束,而應當將違背承諾與民事賠償結合起來,讓投資者可以向重大違背承諾的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追償損失。
賈躍亭巨額減持疊加違背兩項重大承諾,突出反映“一股獨大”這一A股上市公司治理的最大痛點。
2015年5月前,賈躍亭持有樂視網8.3億股股份,占全部股本的44.85%。之后,賈躍亭曾有過三次大規模減持,僅僅依靠出售樂視網股權,賈躍亭個人即套現117.41億元。2015年6月~2017年1月大約一年半時間里,賈躍亭持股比例由近45%降到26.45%。
“一股獨大”就是在公司股本結構中大股東占據絕對控股地位,這一現象在A股比較普遍,并在很多情況下會造成公司內部治理結構失衡,達不到相互制約的作用。其弊端一是限售股源源不斷,導致巨額減持;二是向大股東利益輸送的情形屢屢發生;三是財務造假和信息披露違規,在上市公司實踐中,沒有約束的大股東容易成為“霸道總裁”,公司其他董監高只能對其唯命是從。
“一股獨大”如果不能很好地加以控制,甚至會造成上市公司完全失控,直接挑戰監管底線。ST慧球就是一家因公司治理混亂而被實施ST的公司,被投資者稱為“A股最流氓公司”。2016年以來,ST慧球頻繁爆出信息披露和規范運作重大違規,違反勤勉盡責的基本要求,蓄意挑戰監管底線。今年5月,證監會對ST慧球發布“1001項議案”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
賈躍亭違背兩項承諾,也在拷問A股獨立董事制度。2015年10月,賈躍亭以協議方式轉讓其持有的部分樂視網股票,由投資機構鑫根基金接盤,股份轉讓總價款共計32億元。樂視網當時公告稱,根據相關承諾及《借款協議》的約定,為保證減持資金的使用效率,賈躍亭在借款期限內,無權主動收回該筆資金;若公司提出提前還款意向,需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屆時獨立董事需發表獨立意見,賈躍亭需回避對應關聯交易的表決。
后來,樂視網如何審議并通過向賈躍亭歸還全部借款,獨立董事如何發表的獨立意見,我們無從得知,需經監管部門認定。但“獨董不獨”、“獨董不懂”、“花瓶董事”問題,卻是長期以來上市公司中存在的普遍問題。
我國獨立董事制度應借鑒歐美成熟市場經驗,多從有豐富管理經驗的其他公司高層和專業人士中任命,應逐步走職業化道路,并成立具有行業協會性質的獨立董事公會,由獨立董事公會參與決定獨董的任免,而不是完全由大股東根據個人喜好或者利益來選擇。(原標題:朱邦凌:從賈躍亭違背承諾看上市公司治理“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