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在短短兩年多時間里,已經迅速成長為許多人生活中的必需品,但正因為它變成了必需品,使得共享單車與公共秩序之間的矛盾也逐步凸顯?!兑庖姟房偣卜譃?個部分共計25條,其中多條涉及共享單車的投放、回收、存放等規定。例如,在堆積如山的問題面前,《意見》要求“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
在存放、周轉問題上,《意見》則要求企業要自有或租用停車場地,滿足車輛周轉與維修需求,不得將公共空間作為企業車輛存放、周轉和維修場所。這在無形之中增加了單車企業的運營成本。而在廢棄車輛的回收上,《意見》措辭由之前的“及時回收”變成了“必須及時回收”。至于針對亂停亂放的處理,不能及時調整的平臺將會被監管部門限制投放。
《意見》同時明確禁止企業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并要求企業應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此外,《意見》還鼓勵企業免押金,收取押金的企業須在本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并接受銀行監管、實行??顚S?。加上新政明確不得設置商業廣告,這一系列的措施對于企業來說,基本上是“擴大開支,減少收入”的局面。
盡管摩拜和ofo兩家行業領頭企業都表示會嚴格遵守指導意見的規定,不過,擺在他們面前的“盈利模式”困境卻無法繞開。此前,摩拜CEO王曉峰曾公開表示自己還沒有想清楚具體的盈利模式,需要投資人繼續加大投入以便獲得足夠的市占率,再討論如何盈利;而ofo雖然宣稱自己已經可以盈利,但當時是建立在押金、廣告和諸多成本較低的情況下,如今新政一出,假如北京的版本推而廣之,那么ofo過去的盈利模式將會遭遇直接考驗。
事實上,對于不得設置商業廣告這一條,可謂出乎了許多業內人士的預料。一直以來,廣告收益是共享單車企業不可忽略的收入來源,包括車身廣告、APP首頁廣告,以及據聞將在車身上安裝小型屏幕用來播放廣告等,都被認為是緩解平臺資金問題的新舉措?!兑庖姟凡]有給出任何理由,北京市政府也沒有給出額外說明。對于單車企業來說,這無異于當頭一棒。
共享單車面臨的困局,某種程度上符合政府“先放開,再監管”的策略,另一方面,也符合創業圈“先做大,再盈利”的路徑。對于前者來說,監管的權力需要謹慎使用,起初的開放值得稱道,后期的監管應該留有彈性;對于后者來說,創業的風險似乎被加了杠桿。畢竟,搶占市占率已經關乎生死存亡了,即便通過兼并、收購站穩腳跟,如何填補投資人之前投下的巨資,又會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原標題:不能打廣告,共享單車將何去何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