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9月6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指引》給出了流通受限股票確定估值日價值的具體計算公式,并規定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內必須完成實施工作。
為規范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業協會指定并發布該《指引》?!吨敢饭卜挚倓t、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處理、釋義三部分。總則中指明了流通受限股票的范圍是指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包括但不限于非公開發行股票、首次公開發行時股票公司股東公開發售股份、通過大宗交易取得的帶限售期的股票等,不包括停牌、新發行未上市、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股票。并規定基金管理人作為估值的第一責任人,應定期評估并對估值價格進行檢驗,鼓勵第三方估值機構應用《指引》確定的模型計算并提供剩余限售期對應的流動性折扣。還指出私募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股票可根據合同約定,參考《指引》執行。
另一方面,總則中指出,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對基金投資的流通受限股票進行估值、計算基金份額凈值時,可參考《指引》。若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對流通受限股票估值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部分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處理中,《指引》給出了三個具體的計算公式,分別對應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價值、看跌期權計算流通受限股票對應的流動性折扣以及流通受限股確定估值日看跌期權價值的平均價格亞式期權模型。
在第三部分釋義中,《指引》對于個股的公允價值、剩余限售期計算、預期波動率以及預期股利收益率作出了具體的解釋。
業內人士表示,新《指引》的發布,總結了最新的市場創新情況,考慮到了更多的、潛在的影響股價的因素,并且在算法方面引入了看跌期權,統一了規則,實操性很強,對于提高流通受限股票估值的精確度和準確度,切實保護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