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日前公布的滬市上市公司2016年至2017年的信息披露工作評價結果,引起了筆者的關注。那么,這份評價結果如何?我們不妨先來看一下:滬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質量整體向好,評價結果為A(優秀)、B(良好)的公司約占84%,較上年提高約4個百分點。同時,評價結果為D的公司較上年的7家增加至27家。
對于A、B類公司,筆者倒沒什么興趣。因為對上市公司而言,信息披露規范,這是一門必須要做好的功課。筆者感興趣的是那27家D類公司。那么,為何這些公司被評為D?上交所說:主要系因審計報告、內控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信息披露嚴重違規被上交所公開譴責等原因,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評價辦法(2017年修訂)》直接被評為D。
那么,被評為D的都是哪些公司呢?筆者注意到,不少都是被上交所點名批評過的,比如,*ST昆機、*ST大控、*ST匹凸、中毅達、ST慧球……
筆者認為,D類公司的數量的增加,體現出在“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要求下,對個別信息披露工作質量較低、內部治理和規范運作風險較高的公司評價趨嚴。
比如ST慧球,這家公司在過去一年多的時間里,被上交所和證監會都有過處罰。具體看,自去年1月13日上交所對其發出第一份“監管工作函”,到今年7月18日,上交所采取的監管措施達到24次,監管類型包括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公開認定、出具監管工作函等。另外,今年5月12日,因為發布“1001項議案”等,包括ST慧球、鮮言、顧國平等都受到了證監會的處罰。
應該說,像這樣的公司,在信披工作評價中被納入D類,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法定義務。披露內容、披露渠道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要求。任何上市公司不得踐踏法律紅線,無視法律規定,將與公司經營活動無關事項作為公司公告予以披露。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而言,務必要做到勤勉盡責,確保上市公司依法依規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同時,真實、準確、完整地進行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做出的莊嚴承諾,如果這條底線一次次地被上市公司突破,那么,導致的后果將會是非常嚴重的。
如果上市公司借助熱門題材“吹泡泡”,通過披露不真實、不準確的信息夸大、渲染相關業務給公司帶來的影響,誤導投資者,引起投資者的跟風追捧,這類“忽悠式”的信息披露,也一定會受到監管層的嚴厲打擊。所以說,上市公司千萬不要把信息披露當做兒戲。在這里,也有必要給投資者提個醒:面對上市公司披露的熱點信息,在進行股票投資時應當擦亮眼睛,不要被上市公司熱點題材炒作所迷惑,而應結合宏觀政策、產業狀況和企業的實際情況綜合分析相關信息的真實準確性,評估相關業務對公司帶a來的影響程度,理性判斷其背后的投資價值。(原標題:今日視點:莫把信息披露當兒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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