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7月15日下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秘書長鄭富仕在“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上海峰會”上表示,專業化的養老金投資管理日益重要,尤其在個人參與的養老保障體系第二、第三支柱中,更加要注重受托人義務。
鄭富仕表示,境內養老金的管理,具體來說,主要包括受托管理、投資管理、托管和賬戶管理,在境外還有養老金顧問等中介服務。目前,基金行業在境內的養老金管理中,主要擔任投資管理人。
那么,怎么看基金行業跟受托責任的關系?基金行業怎么更好地做好養老金管理,服務養老金體系的建設和發展?
鄭富仕指出,我國基金行業全面借鑒了境外公募基金行業的制度規范,這當中,核心的一點就是受托人義務的要求。《基金法》把受托人義務落實到了產品運作的各個層面,包括風險自擔的產品設計和銷售規范、強制托管制度、每日估值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嚴格的監管執法。“而且,我國公募基金行業引入了雙受托人的結構,也就是我們的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都是受托人,這個比境外的要求更高。”
鄭富仕表示,基金行業引入受托人義務,是為了加強對投資人的保護,受托人義務被視為是保護投資者權益的最高標準。
在談及養老保障體系的第二、第三支柱時,鄭富仕強調說,其中更應注重受托人義務。因為個人相比國家、雇主,專業能力、博弈能力都弱小得多,注重受托人義務,才能切實保護養老金參與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