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央一而再再而三地強調“房子是住的,不是用來炒作的”,盡管中央一再強調要建立起中國的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但是說歸說,做歸做。因為,如果堅持住房要回到居住功能,那么房地產調控政策就得堅決去除住房的投機炒作功能,就得堅決去除住房的賺錢效應,只要住房購買有利可圖,無論是短期交易獲得利益,還是中長期交易獲得利益,那么想讓住房投資炒作者不進入房地產市場是不可能的。如果住房投資炒作者還是涌入市場,甚至于現在不涌入,過一兩年后再涌入,那么住房的價格要回歸理性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是,中央在強調“房子是住的,不是炒作的”對中國房地產市場清楚定位的同時,政府的房地產政策又在說什么,一方面要遏制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炒作,要遏制如2016年那樣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瘋狂上漲,另一方面在說要防止房地產市場的價格大起大落。試想,國內房地產許多城市的住房早就瘋狂炒作得上天了,現在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還在說要防止房價的大起大落,那么這種房地產市場的調控目標不是明擺著在那里嗎?即房價不會下跌。如果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不讓房價下跌,那么房地產投資炒作者豈能退出市場?房地產市場如何回到居住功能?更何況有因城施策的房地產市場在不少城市沒有出臺調控政策呢?
那么政府為何一方面要遏制房地產的投機炒作,另一方面又要防止房地產市場價格大起大落,最為根本的原因有二:一是如果房價下跌,肯定對GDP造成巨大的影響與沖擊,對目前風險極高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造成巨大的影響。因為,房價下跌,特別是在房價高位下跌時,住房的投資炒作者是不會再進入房地產市場,而且還會逐漸地退出市場。在這種情況下,住房的銷售將全面下降,由此影響房地產市場投資、影響房地產開發商購買土地,這時無論是GDP增長還是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都會受到重大影響的,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將面臨著融資平臺破產的巨大風險。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的工作績效沒有了,因為GDP增長全面減速;地方政府土地財政的風險來了,甚至于一些人的重大經濟問題及貪污腐敗問題也會此過程中暴露出來。面對著如此巨大風險,政府官員心如明鏡,他們如何不堅守房價不下跌呢?只有房價下跌到了一定的區間,整個社會及經濟承擔了一定的損失,房價逐漸回歸理性,房地產市場只能夠逐漸復蘇。但是這種在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炒作、遏制房價瘋狂上漲和防止房地產市場價格大起大落之間要想都達平衡是幾乎不可能的。結果只能是在防止房價大起大落這個市場目標下,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炒作烈火繼續燃燒,直到最也沒有政策上的能源提供為止。如果到了這個時候,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價格下跌或市場調控肯定會比現在房價下跌的風險要高得多。
二是任何價格變化都是市場當事人之間利益關系的調整,特別是價格重大變化時更是重大的利益關系調整。就目前中國的現實來看,中國城市居民的住房擁有率達90%,按照現行的價格,國內房地產市場住房的總價值估計達300萬億以上。那么如此巨大的社會財富又掌握在誰上呢?可以說,最有價值的住房只是掌握在少數有權者及住房炒作者手上。特別是前者不僅掌握了國內最有價值的住房,而且房地產政策制訂權基本上掌握在他們手上。在這種情況下,住房價格的變化是一種重大的利益關系調控。而中國的房地產市場是一個政策市,房價基本上是由政府的政策所決定。這時,哪一個房地產政策制定者會制定政策讓自己的利益拱手相讓呢?如果制定讓房價下跌的政策,肯定對他們最不利,此時他們愿意制定讓房價下跌的政策嗎?所以,一方面他們擔心房價瘋狂上漲可能導致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危機、金融危機及經濟危機,要遏制房價不能如2016年那樣瘋狂上漲,另一方面他們又不想房價下跌。因為房價下跌會影響其利益。這就是為何中國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是如此矛盾的原因所在。
還有,中央一直在強調在堅持住房是住的原則基礎上,要建立起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長效機制。作為市場來說,其長效機制是什么?當然是市場法則,當然如何利用好的經濟杠桿,發揮價格機制的作用,但是就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政策而言,基本上多以是采取短期的行政性的管制政策,限購、限貸、限售、限商、限交易等,基本上把政府的短期性的行政管制工具都用了。這種對房地產市場的全面的短期性的行政管制不僅完全破壞了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而且扭曲了房地產市場的價格機制。如果這樣,中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能夠建立嗎?如果不通過有效的經濟杠桿,要想房地產市場投機炒作預期是不可能的。只要市場房價上漲預期不改變,房地產市場的投機炒作者就能夠突破這些管制進入市場,只不過成本高一點而已。這也就是為何房地產市場投機炒作者仍然涌市場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