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減持新規”對于A股市場的長久發展來說的確是利好消息,但對于參與定增的機構投資者來說,卻將迎來市場震蕩。除定增基金首當其沖外,證券投資類信托也將遭受一定影響,其中以定增信托計劃尤甚。
據信托從業人士介紹,在證券投資信托中,對上市公司的定向增發一直是其重要的投資方向之一。在定增市場行情較好時,多家公司曾推出專注定向增發的信托產品。由于近年來股市波動較大,定增市場成為證券投資信托較為穩定的投資標的。相較市場平均水平,定增項目往往能夠獲得較高的收益。
此前,國投泰康信托發布研報指出,定向增發是信托公司重要的資本市場業務之一。信托公司主要以兩種方式參與定增業務。一是受托管理服務,為私募基金等機構參與定向增發提供配資、估值清算等服務,屬于通道業務。二是股權質押融資,為大股東及關聯方參與定增提供場外融資,屬于固定收益類的主動管理業務。此外,也有少數信托公司以競價方式、鎖價方式直接參與上市公司定向增發,是一種風險較高的投資業務。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進行不完全統計發現,自2016年以來,市場上共出現79只定增信托,大部分存續期在一年半左右。由于新規中表示“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未設置新老劃斷的過渡安排,對于這些已經參與定增投資的信托計劃來說,其在解禁期后迅速套現的預期恐怕將難以實現。
業內人士指出,由于定增投資周期明顯變長,定增投資完成投資、持有、退出將至少需要2.5年時間,如果投資期適當放寬延長,則整個投資、退出期將長達3年以上。而對于定增信托計劃來說,其存續期大多在2年以內,如何在有限的存續期內滿足監管要求,成了定增信托最主要的問題。
某專業投資人士表示,此次新規將此前的“大股東”擴大到定增股東的范圍,在鎖定期滿后12個月內只能集中競價方式減50%,還要受90日內減持總數不超過股份總數1%的限制。如此,參與定增的信托計劃的退出期限將被延長,退出限制條件亦有所增加,若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對定增股票實現完全變現,就難以保證優先級的及時兌付。如沿襲目前的監管規則,今后專門做定增的信托計劃將大大減少。
華融信托研究員袁吉偉亦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定增信托業務與市場發展關聯度很高。在前兩年定增市場火熱的時候,定增信托隨之增長。當前出臺的新規對減持要求更高,未來定增業務會受到負面影響,定增信托業務可能進一步放緩。
事實上,除了定增信托外,目前尚有部分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擔任A股上市公司持股5%及以上股東,在減持新規提高股東退出門檻之后,該部分信托計劃的退出結算也可能受到影響。《證券日報》記者根據數據統計,目前有18只集合資金信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在5%以上。例如,西藏信托于2016年6月30日成立了“鼎證48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投資西藏珠峰,西藏珠峰2017年一季報顯示,該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目前為公司第三大股東,持股比例為12.76%。即使不考慮解禁期影響,按照新規規定,采取集中競價方式退出需要3年才能全部退出,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也需要一年半的時間才能完成。
“現在還處于說不清的狀態,”一位國有大型信托公司的信托投資經理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們也在積極學習相關政策,但仍要等到監管層面出臺更有針對性的指導意見,才能真正著手開展下一步活動。在此之前,無論是新業務的開展還是舊項目的變動,都將進入一段時間的‘靜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