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淄博2月2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們都知道,開發商賣房子必須“五證俱全”,其中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作為允許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尤為重要。但最近山東淄博世紀康城小區的部分業主給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打來電話,反映自己購買了兩年的新房卻在房產局網站上顯示仍是未銷售狀態。可是更令人蹊蹺的是,面對業主的舉報,淄博市房管局竟然說無法監管。
開發商曾涉嫌違規銷售商品房
兩年前,山東淄博的市民王先生在世紀康城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如今,他卻對這套房屋的歸屬問題產生了疑問,他在淄博市房產局的網站上搜索時發現,自己兩年前購買的房屋目前顯示的狀態居然是尚未銷售。
王先生:我就一棟一棟看我就發現我那棟是沒有的。
記者:您發現,還是在未銷售的狀態?
王先生:對對對。
另外,在世紀康城小區的業主們看來,交付的新房,至今也沒有達到入住的標準。
業主:中間停了七八個月的工,晚交了。而且拿到房的時候它沒有自來水,只有電,直到現在為止,綠化什么的都沒有。連道路是一月份剛修的,沒干都。
而自己房屋的權屬問題讓更為不安。王先生后來發現,在世紀康城小區的售樓處公開的預售許可證信息和自己合同上所標注的完全不同。
王先生:你看他售樓處的那些東西,他貼出來的那些土地使用證什么的,再看我合同簽訂的日期,當時我簽訂合同的時候已經蓋到兩層了,他當時開工的時候是違規開工的這個可以肯定。
記者調查發現,淄博市房管局批準的世紀康城小區的預售許可證中,最早的簽發日期為2011年7月,而王先生則早在2010年便與淄博沃爾德置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除此之外,記者查詢發現,王先生簽訂的合同中所顯示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和如今淄博市房產局網站上公示的信息也不相同。這也就意味著,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長達一年多的時間里,淄博沃爾德置業有限公司曾涉嫌違規銷售商品房。
王先生說他也曾就這一問題詢問過世紀康城小區的售樓人員。
王先生:我問過了,他說到時候改合同,這個還有什么辦法,他說改只有等著他改了。
先賣房后補證幾成行業規則 房管局稱難以監管
淄博市房管局政策法規科的工作人員也證實,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前的銷售行為屬于違法,但這位工作人員也同時表示,在目前開發商將證件已經補齊的情況下,房管部門很難采取行動。
房管局工作人員:當時沒有,就是在這一年多的空隙里,你來投訴他,他是違法的,但是現在他所有的要件都齊全,這就是允許的,因為他手續已經齊全。
記者:其實問題就是,在這一年多的空隙里面沒有人投訴他就沒有人管了?這算是個灰色地帶是么?
房管局工作人員:對。
實際上,這并不是淄博沃爾德置業有限公司第一次涉嫌違規銷售。2010年,淄博沃爾德置業有限公司曾因違規開發小產權房而遭媒體曝光。淄博市房管局市場管理科的工作人員透露,違法違規樓盤的處理,是一個綜合問題,對于開發企業的監管權并不在房管局。
房管局工作人員:房管局不管開發企業,是建委管的開發企業,他那邊有開發企業的誠信檔案,你投訴他對他的開發企業有影響,就類似于現在有誠信檔案一樣。
房地產維權律師徐斌認為,房地產商先賣房后補證的例子屢見不鮮,甚至成為一種行業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各個監管部門如何協調,從根本上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成為了當務之急。
徐斌:房管局本身監管的無非就是銷售,如果要是具體涉及到一個具體規劃的問題,那是由規劃局來管的,不全部是由規劃局來解決的,所以業主如果說光指望房管局一個部門跳出來說把他們都拯救了,這個不太理性,不太現實。
即便監管權不在房管局,難道就該任憑違法現象堂而皇之的存在嗎?淄博市的有關部門真該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是否真正做到了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