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不應擅調樓市政策。”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有關負責人作出上述表示。
雖然該中心前后多位負責人均曾表示系學者而非官員的身份,但業內習慣性地將該中心視作“半官方”機構。于是,不少人將此作為主管部門首次表態,所指清晰,就是針對近如蕪湖、遠如佛山等嘗試調整房地產政策的舉動。
相類似的邏輯,無論是佛山、蕪湖,以及其他進行不同程度調整政策的城市一再聲明,政策調整并非救市,但政策一出,除了當地官員,占據壓倒性優勢的聲音都認為意在救市——或許有些官員說的是對的,他們不是救市,而是先救政府自己。畢竟許多地方原來過度依靠房地產帶來的財政收入。
有統計顯示,包括部分一線城市在內,超過14個城市都對當地樓市政策進行了適當微調,而佛山、成都和蕪湖因為調整較大、受關注度較高,都很快被叫停。
從第一個冒頭調整樓市政策的,到現在十多個城市相繼都在試探,不難看出,在調控持續進行了近兩年之際,越來越多的地方政府開始嘗試“擠門縫”,一點一點松動樓市調控的閘門。所不同的,只是具體方式。例如有的給購房補貼,有的是增加可購房套數,有的變化方式給予購房資格。只不過很多還舉著“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剛需”的幌子。
應該承認,原有“一刀切”的限購、限貸政策容易誤傷剛需買房人,包括一部分首次置業和一部分首次改善性買房人。針對這一部分群體進行適度的政策微調,并不應當頭棒喝,這些調整確實有合理依據。
但是細究多個城市的政策調整,很多都模糊了剛需和其他購房需求的界限,于是留下很多口子,也留下了被輿論詬病的口實。諸如有的地方“一刀切”地允許本市戶籍家庭增購一套住房,“一刀切”地允許主城區家庭限購房屋由兩套增加至四套等等,這種政策松動下的購房很多就不能視作剛需了。這些政策被批評為救市政策就不冤枉了。有業內大佬一針見血地指出,地方救市政策演化就是一個從出臺、傳播、試探輿論反應到一旦被關注、一旦被問責就說媒體誤讀的過程。
究其本,政策本身留下口子;而之所以有這種口子,恰是因為地方政府本身單純保護剛需的誠意不足,更多的是出于緩解地方經濟和財政收入壓力的考慮。因此,出臺政策是不是真的保護剛需,是不是有可能擾亂市場預期就不管那么多了,叫停則停,不被叫停就正好實行。
由此看來,很多地方政府還沒有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有困難就想著從房地產市場做文章。而并沒有實打實地利用調控的機會沉淀下去,更專注于本地經濟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另開財路。
可以借鑒的是,深圳是土地財政的發源地,但現在深圳已經率先告別土地財政。2011年,土地出讓收入不到200億元,不到上海的零頭,在本地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只占很小一部分。遠不像許多城市土地收入動輒占地方財政收入比例1/3、1/2甚至六七成以上。
相對于深圳,絕大多數城市發展水平都在后面;而對于這些城市來說,如果沒有突破性思維,未來依然還是在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