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已成立兩年,而創業板公司年度報告披露的成長性居然遜色于主板和中小企業板(盡管其招股說明書都無一例外地宣稱具有令人驚訝的高成長性)。這種大面積的業績“變臉”,其實就是審批制的最大警鐘。
也許有人擔心:取消審批豈非會讓造假者更為猖獗?非也。其一,取消審批制后,大量企業上市,市盈率回歸合理水平,企業自然不會再對IPO趨之若鶩。其二,在審批制下,證監會以審批為主業,監管成了副業,主次不分,“三公”難存。只有廢除審批制,讓證監會不再成為利益鏈條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脫身于利益漩渦,證監會才有可能祭起監管的大刀,嚴懲違規者。其三,即使在美國這樣的成熟市場,證監會也沒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去審核每家公司,也難以避免出現安然這樣的嚴重欺詐。但是,監管的精髓正在于此:事前假設每家公司都是誠實的,一旦發現有造假者,即采取嚴厲的懲罰,特別是對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事后懲戒的巨大震懾作用,將使得那些企圖造假上市的人望而卻步。在安然事件中,不僅安然破產,全球四大之一的安達信也灰飛煙滅。
證券市場的基礎是公開、公平、公正,而放棄審批權是證監會擺脫利益糾纏、專注于維護市場“三公”的前提。郭樹清之問,為廢除IPO審批制打開了討論的窗戶,期盼以此為契機,能形成廢除IPO審批制的市場共識,期盼最高決策層能來一次“靈魂深處的革命”。
據媒體報道,證監會新任主席郭樹清,近日在一個內部場合再度發問“IPO不審行不行?”郭樹清之問,直指中國證券市場最核心的制度性梗阻。
早在1996年,后來出任證監會副主席的高西慶就一針見血地指出,“讓證監會放棄審批權,對一個從計劃經濟脫胎的體系而言,無疑需要一場靈魂深處的革命。”正如英國阿克頓勛爵所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與審批制大權相關的誘惑,不僅沒有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消失,反而愈發強大。
首先,證券市場發展初期,上市公司以國有企業為主,民營企業很少能獲得上市機會,現在情況已經大大變化。其次,2005年股改之前,發起人股份不準流通,上市帶來的刺激僅僅局限于圈錢,而股改則開啟了套現的便利之門。再次,創業板和PE熱潮的出現,使得PE腐敗成為完美的尋租途徑,因為它與內幕交易和股價操縱相比,更為隱蔽,表面上更為合法化。正因為如此,吳敬璉教授說中國股市從“連規范的賭場都不如”演變到了“強盜貴族時代”。
可以說,審批制是證券市場亂象之源。它扭曲了IPO供求關系,使得本應正常的融資行為變成了少數人的特權和一夜暴富的“范進中舉”;它設置的所謂標準,把一大批真正優秀的公司排除在外,如騰訊、新浪等公司被迫海外上市,國內投資者卻無緣分享其成長性;它導致了嚴重的超募現象,在不少民企為生存而向高利貸低頭的同時,一些上市公司卻囤積巨額資金無處可用,背離了優化資源配置效率的基本功能;它創造了“殼公司”價值,鼓勵了眼花繚亂的重組行為,上市公司行為嚴重短期化,更易滋生內幕交易現象。
不僅如此,審批制也難以識別造假者。指望那些兼職的發審委委員在短短幾天內消化招股說明書的海量信息和專業內容,幾乎是不可能的。他們沒有能力幫助投資者“選美”,而他們設置的任何標準(包括所謂高新技術、成長性)都難不倒膽大心細的造假者。其實,識別造假,主要應依靠深入的調查與知情人的舉報。例如去年的勝景山河[0.00 0.00% 股吧 研報]造假上市,先被發審委通過,后又在輿論壓力下取消。記者去了一趟湖南,就發現這家公司“不靠譜”,但即使這些簡單的調研,發審委委員也不可能去做,他們只能閱讀那些按照他們的“審美觀點”量身定制的招股說明書。
其實,投資“選美”是非常專業的工作。做好這項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的能力與經驗,還需要恰當的激勵。風險投資就是這樣的機構。如果發審委委員真有識別“優秀公司”的能力,他們早就自己去做風險投資賺大錢了。
更危險的是,發審委委員不是“雷鋒”,他們大多是證券市場的參與者,也有利益的江湖。即便直接受賄風險太大,發審委委員之間也大可采取一些隱蔽的方式,例如以“今天你幫我,下次我幫你”的方式“放水”,或者“我幫你,但你要間接地聘請我所在的機構為你服務”。只要有尋租空間,這些就一定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