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發展:各領域受宏觀政策影響不同
2012年是中國“十二五計劃”的第二年,歐債危機籠罩下世界經濟形勢總體上仍將十分嚴峻復雜,世界經濟復蘇的不確定性上升,世界經濟將面臨巨大不確 定性,國內經濟自主增長動能下降。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表示,政策重心從“控通脹”轉移到“穩增長”,貨幣政策方面“要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 貨幣信貸總量合理增長,優化信貸結構,發揮好資本市場的積極作用”,可見,貨幣政策維持穩健基調,但總量放松的逆周期操作已經開始,預計存款準備金率下調 、新巴塞爾標準延緩等政策將持續,信貸政策有望放松。財政政策“要注重加強與產業政策的協調和配合,充分體現分類指導、有扶有控”,可以預計,在“定穩 增長”的大目標下,大規模的民生項目、保障房建設將會陸續上馬。
在這樣的宏觀背景下,2012年中國的資本市場資金面將會出現如下變化:
工商企業融資困難將會得到一定緩解,獲得貸款額度的商業銀行放款主動性增加,企業通過銀行融資的比例將會較2011年有所上升,加之利率有下降空間, 社會融資利率將有所下降,工商企業投向信托產品增長強勁層度可能不如2011年。
2011年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動搖,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以“促進房價合理回歸”替代“抑制房價過快 上漲”,可見,短期內房地產調控不會動搖,雖然信貸政策松動,但銀行向房地產開發商貸款可能會受到窗口指導或其他限制,在調控的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的銷 售嚴峻,現金流狀況依然不容樂觀。在這樣的背景下,2012年房地產信托將難現2011年上半年供需兩旺的行情,但保障房項目仍有機會。
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雖然目前有地方債試點、清理地方債務平臺等政策,鼓勵發展新的融資方式代替信托融資,但在明年積極的財政政策下,僅靠中央撥款 、地方債等完成基礎設施建設困難較大,因此,基礎設施領域信托仍然有生存的空間,不會急劇萎縮;相反,在保障性住房、民生工程政策刺激下,基礎設施領域 信托甚至可能會得到較好的發展。
陽光私募:行業更加規范,經濟轉型藏機會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于2011年12月15日在《財經》(博客,微博)年會現場表示:“《基金法》修改已經進入最后階段。2012年將會正式進入審議程序?!薄?證券投資基金法》修改草案已經由全國人大財經委上報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常委會的名義向國務院征求意見。按照程序,《基金法》修改草案在經過全國人大財 經委員會全體委員的討論后,將提交到財經委主任辦公會討論;然后通過全國人大正式向國務院提出征求意見;在國務院的意見返回全國人大后,將提交全國人大 常委會進入審議程序。新的《基金法》在2012年通過的幾率非常大,它明確了私募的法律地位,這將促使私募行業獲得更快更規范的發展。
2012年是“十二五”規劃的第二年,在經濟轉型背景下,在流動性有所好轉、經濟周期特征偏弱和政策扶持的前提下,中小盤股相對于大盤股將會有更好的 表現,陽光私募基金也將水漲船高,投資者可以在整體資產配置上增加陽光私募基金產品的配置比例。但是考慮到經濟下滑仍將延續,因此年初時期難以形成大級 別的周期行情,所以期初應著重關注組合的業績持續性,將組合風險水平定位于中等風險。隨著宏觀環境、資金面、企業盈利的改善逐步提高組合風險水平,循序 漸進地轉向適度積極。2012年陽光私募基金的投資應該在繼續追求持續穩定的基礎上,積極把握戰略轉型契機。在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作為經濟增長新動力(310328,基金吧)的戰 略新興產業和消費行業的投資價值將貫穿于未來整個經濟周期,投資者可以關注投資相關行業主題類基金。
盡管對沖策略基金現階段所表現出的總體收益水平與其他陽光私募相比并不具有明顯的優勢,但不可否認,對沖策略的引入能夠拓寬陽光私募的投資標的范 圍,有望提高管理人掌控大資金的能力。而且,隨著未來融資融券的進一步推進,對沖操作的有效性也會逐步提高,該類基金的發展前景良好,值得長期關注。
隨著陽光私募行業發展,各類具備有效投資策略的產品會逐漸出現,以適應不同市場環境及各類投資者。目前,不少大型私募機構開始在內部進行產品歸類 ,形成以不同投資風格基金經理為中心的多品種產品格局。未來投資者可根據自身的風險偏好選擇合適的產品,對于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而言,投資那些成長 性產品可以享受未來巨大收益;對于風險回避型投資者而言,則可以選擇穩健系列產品。
機構建設:人才競爭是關鍵,跑馬圈地成主流
2011年是信托業發展的標志性年份,在這一年,能源信托、TOT產品、基金型信托產品發展較快,無論是監管當局,還是市場客戶,抑或是信托公司自身, 都意識到一個問題,信托必須要走主動管理的路子。
主動管理,就是要提高信托公司的管理能力,歸根到底是要有具備有良好資產管理能力的團隊。在2011年,能源信托、房地產基金信托等受市場追捧的業務 均受到人才制約,而異地直銷的放開,更是需要大量的銷售人員??梢灶A見在2012年,信托公司為了改變這類狀況會加強人才建設方面的投入。
此外,隨著《規范信托產品銷售有關問題的通知》最終稿出臺及實施,信托公司在直銷渠道的競爭將逐步激烈,根據目前國內的財富分布情況,預計多數信 托公司都將在北、上、廣、深、蓉等地開設異地銷售中心,“跑馬圈地”將成為直銷渠道的主要競爭方式。
行業監管:加強違規監督,促進自主管理
在行業監管方面,信托業一直有“一亂一治”的傳統,2011年集合信托“踩線”的創新較多、市場競爭激烈導致各渠道略顯混亂、與宏觀經濟調控反向的融 資需求旺盛(如房地產信托),預計2011年監管會有下幾個方面的趨勢:
首先,合規性檢查會比較嚴格,針對2011年部分信托公司通過設計偽“開放式”產品以規避期限不得少于1年、對投資起點低于100萬元的客戶審核不嚴等 制度的“踩線”行為,監管層會重點關注。
其次,信托管理資產規模急劇擴大,2011年末4萬億的資產管理規模對于國民經濟來說已經不是“小眾”,以往在宏觀調控中“重銀行,輕信托”、將信托 作為銀行信貸一刀切后對經濟的補充等的監管思路可能會改變。對貨幣統計的擔憂可能使監管當局將包括集合信托在內的“影子銀行”納入更嚴格的監管體系。
再次針對融資類(或曰債務型)業務較多的狀況,監管會向自主管理類業務傾斜,具體的措施包括對部分融資類業務進行道義勸告、提高融資類業務的機會 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