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參與債轉股具有非常明顯的價值與優勢,可以通過債轉股整合資源,處置信托公司自有的不良資產,謀求全產業鏈的金控布局,達到整體優化布局與業務的協同發展。
參與債轉股的優勢
自2016年10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以來,金融機構和企業積極參與債轉股試點,債轉股將為信托公司開啟萬億市場的同業合作新熱點。短期內,債轉股以個案和試點為主,中長期有望逐步成為常態化的資產處置方式之一。此前,建信信托介入武鋼集團、云南錫業債轉股業務,開創了由信托公司主導的債轉股項目的先河。
具體來說,信托公司參與債轉股具有三個優勢:
一是信托公司擁有實施債轉股的主體資格。從監管制度來講,信托資金可以直接開展股權投資,信托公司參與債轉股擁有天然制度優勢。信托公司通過固有資產投資和信托資產投資積累了豐富的股權投資經驗。
二是信托公司可通過債轉股參與國企改革。國務院指導意見要求債轉股企業具有可行改革計劃和脫困安排,鼓勵向發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暫時困難的優質企業債轉股。
以此來看,此輪債轉股中國企將成為重要標的,信托公司可以選擇參與優質國企的債轉股,并藉此參與國企改革。
三是通過債轉股直接推動投貸聯動業務開展。債轉股為信托公司開展投貸聯動業務提供了契機,也順應當前銀監會鼓勵支持信托公司開展投貸聯動業務的政策導向。
從目前監管制度來看,銀行無論是在投貸聯動還是債轉股開展上,都不符合現有《商業銀行法》規定的銀行不允許持有非銀類企業股權的規定,而信托公司可憑借合法持有企業股權的牌照優勢為銀行展業提供通道或與銀行下設的實施機構共持股權,也可同時承接優質企業的股權和債權。
參與債轉股的模式
《指導意見》明確鼓勵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等多種類型的實施機構參與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開展市場化債轉股;鼓勵實施機構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增強資本實力開展債轉股業務。
大致來說,信托公司參與債轉股的模式分為兩種:直接參與和間接參與。
直接參與債轉股方面,一是信托公司作為社會資本通過認購債轉股股權承接基金的LP份額參與其中。銀行利益關聯體擔任實施主體,基金作為GP(普通合伙人),信托資金作為LP或LP之一擔任資金募集主體,共同持有債轉股來的股權。
資產荒背景下,信托公司可選擇強周期效應、盈利改善能力佳、發展前景好的企業,發行債轉股信托產品募集資金參與認購債轉股股權承接基金的LP份額,從債轉股股權長期盈利中攫取價值。
二是信托公司擔任債轉股股權承接基金的管理者,憑借經驗優勢擔任基金管理者,賺取管理費用。在云南錫業債轉股實施中建信信托作為基金的管理者,其基金管理經驗得到極佳的發揮。
三是信托公司作為債轉股實施機構扮演資產管理公司的角色,單獨或與其他資產管理公司聯合直接管理債轉股的股權。這樣一方面能豐富債轉股實施機構的類型,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信托公司股權投資、不良資產處置管理的能力,豐富信托公司的業務類別與產品線。
與此同時,信托公司可以通過參股控股資產管理公司間接參與債轉股。在中國經濟增速放緩的新常態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將成為應對銀行不良資產增長的主力軍。
信托公司可以通過參股控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直接實施債轉股,間接從債轉股業務實施中謀利,或者與參股的資產管理公司合作開展債轉股業務,共享債轉股業務盛宴。
縱觀目前的債轉股市場,信托行業內對債轉股業務觀望情緒濃烈,參與意愿強烈的大都是銀行系信托公司。
首先是建信信托,率先參與武鋼集團、云南錫業兩個債轉股項目,陜國投、長安信托等也在積極研究布局,其中,陜國投于去年5月斥資3億元,獲得陜西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63%的股權,為打造大型金控平臺進一步夯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