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信托
把資金借給對方,約定到期和收益的產品,就是融資類信托。債權信托目前占比70%左右,這類業務的突出風險是信用風險。
二、股權信托
是指投資于非上市的各類企業法人和經濟主體的股權類產品。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公司的成長性風險,盈利點是股權增值與分紅。
三、標品信托
是指標準化產品,一般是可分割、公開市場流通的有價證券,包括國債、期貨、股票、金融衍生品等。這類業務的主要風險是市場風險,盈利點則是價差、投資收益。
四、同業信托
同業信托就是資金來源和運用都在同業里,主要包括通道、過橋、出表等。監管層認為,同業非標產品,包括拆借、短融、理財、資管計劃等,都可以歸為此類,信托公司可以做。
五、財產信托
是指將非資金信托的財產委托給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幫助委托人進行管理運用、處分,實現保值增值。此類業務就是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源,但目前信托公司這方面做得很不夠。
六、資產證券化信托
顧名思義,是指從事資產證券化的信托產品。
七、公益信托、慈善信托
公益信托比慈善信托范圍大一些,但慈善信托法律體系較為完備,慈善法第一次把信托公司作為單獨的法律主體寫進法律。
八、事務信托
所有事務性代理業務,包括融資解決方案、財務顧問、代理應收應付款項、代理存款等,都是事務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