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基金分紅忙,過去的6月份,一大波基金忙著分紅,股債雙殺也未阻擋基金分紅熱情。根據巨潮公告統計,整個6月共有120只基金分紅。我們好心痛,持倉的基金完美地錯過了分紅。
有的基金不只分紅1次,數據統計顯示,共有24只債券型基金在2017年分紅超過2次。其中,國投瑞銀中高等級債券今年每月分紅1次,頻率最高,該基金2016年分紅總計10次,大多數的分紅比例維持在0.4%左右,分紅權益登記日均在每月中旬。
對此,業內人士表示:“在現在這個時點實施現金分紅,一方面增強投資者投資信心,鎖定收益實現落袋為安,另一方面可吸引機構投資者申購,擴充產品規模。”
基金分紅是基金管理人給投資者用現金方式發放部分收益的一種回報方式。分紅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及紅利再投資。現金分紅就是基金公司將基金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派發給基金投資者的一種分紅方式;紅利再投資就是基金投資者將分紅所得現金紅利再投資該基金,以獲得基金份額的一種方式。參與分紅的份額以權益登記日確認的份額為準。
基金分紅會提前若干個交易日公告,而且只要在基金分紅的權益登記日前一天的15點前申購,就可以參與分紅。那么,投資者是不是在基金分紅之前買入就可以賺取收益呢?
基金分紅收益的獲取得看投資者類別,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有著截然不同的表現。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說,參與基金分紅能夠讓機構客戶進行合理避稅,因而機構投資者搶在基金分紅前申購能獲取一定的收益。
基金出現虧損是不能分紅的,對于個人投資者,似乎趕在基金分紅登記確認前的最后一刻申購基金穩賺不賠。我們在此明確一個事實:基金分紅后凈值會下跌,在不考慮市場變動因素的情況下,凈值下跌幅度與分紅幅度基本保持一致。也就是說,在基金分紅前突擊買基金是賺不到錢的!
舉個例子,某個人投資者在某基金分紅前以凈值1元買入1000元,確認份額是1000份,假設分紅比例為每份分紅0.2元,那么分紅后凈值會跌到0.8元。如果投資者選擇現金分紅,那么總資產=持有市值現金分紅所得=0.8*1000 0.2*1000=1000,總資產與申購前一樣。如果該投資者選擇紅利再投資,那么總資產=(原來持有份額分紅所得份額)*分紅后凈值=(1000 1000*0.2/0.8)*0.8=1000,總資產仍與申購前一樣,還是沒有賺到。
基金分紅前突擊買不一定能賺錢,但通過分紅博取收益還是有很多妙招的。現金分紅是基金管理人直接發現金給投資者分配收益;如果想贖回部分基金份額時,通過現金分紅可省贖回費。紅利再投資是將投資者收益轉換成基金份額,可免去一定的再投資申購費用。什么時候用現金分紅?什么時候該用紅利再投資?投資人應根據自己的投資目標隨時調整。
市場震蕩下行時,投資者應設定現金分紅方式,采用現金分紅能減少資產配置的倉位,以規避市場下跌的風險。行情上升過程中,投資者宜選擇紅利再投資,由于紅利再投資不收取申購費直接轉為份額,有利于投資者低成本建倉。同理,對后市不看好想贖回基金時,可以采用現金分紅;如果樂觀看待后市,宜改為紅利再投資。
對于堅持定投的基民,不宜選現金分紅。因為一邊定投,一邊現金分紅,等于一邊將錢從基金資產中拿出來,一邊通過定投又把錢放進去;定投時會產生收購費,而紅利再投資直接免收申購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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