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償二代”監管的基礎上,保監會正在醞釀出臺保險資產負責管理新政,以引導保險公司主動調整資產負債匹配,通過制度化建設來約束防范匹配失衡風險,避免不理性業務開展和投資驅動出現,推動行業回歸保障本源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5月12日,中國證券網記者從有關保險公司了解到,保監會在近日下發了《人身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能力評估標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評估標準》),通過指標設定來綜合評估各人身險公司的資產負責配置情況,并實施差異化監管。
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權威人士均表示,積極運用資產負債管理技術,實現資產端與負債端的充分互動,不僅會切實防范和有效化解系統性風險和區域性風險,還有利于提高行業整體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由軟約束向硬約束轉變
市嘲資產荒”與“資金荒”交替,整個保險行業“長錢短配”、“短錢長配”、產品定價與資產管理“兩張皮”等問題凸顯。
一方面,關于資產端和負債端的政策頻頻亮相,但大部分都是在不同制度中分別體現;另一方面,在實際運行中,整個行業的資產負債管理水平良莠不齊,各家保險公司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差異較大,存在有的公司有專門的資產負債管理部門,有的公司將職能分散在不同部門等情況。
而此次即將出臺的《評估標準》則是在制度上完善了以往在資產負債管理方面分別監管的不足,豐富了監管工具,實現了資產負債在同一平臺上的互動和協同,由軟約束向硬約束轉變。
從《評估標準》的征求意見稿來看,此次評估的主要內容分為基礎與環境、控制與流程、模型與工具、績效考核及管理報告五個部分,分別從“制度健全性”、“遵循有效性”兩個方面評估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
“《評估標準》的實施促進行業建立相對統一、透明、可比的資產負債管理制度,推動各保險公司加強資產端和負債端的協調管理,建立相關職能部門在資產負債管理中的溝通協調機制。”太平洋人壽總精算師陳秀娟向記者表示,《評估標準》正式實施后,壽險行業將從以往依靠負債單一驅動向資產負債管理協同發展轉變,實現“保險業務”與“資產管理”雙輪驅動,構建以風險管理為核心的資產負債管理模式。
人保壽險總裁傅安平也表示,做為行業資產負債管理的頂層設計,提供的專業標準和評估依據填補了國內相關領域的空白,必將引領行業的資產負債管理能力不斷提升。
開啟差異化精細化監管
從《評估標準》來看,此次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制度分別制定定性評估規則和量化評估規則,從長期經濟價值、中期盈利能力、短期流動性和償付能力底線等多個維度,綜合評估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和管理能力。
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表示,通過定性量化雙評估后,監管層掌握保險機構資產負債匹配成績,將成績與公司的資金運用、產品和償付能力相掛鉤,實施差異化精細化監管。
“對于資產負債匹配狀況好且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強的公司,適當給予資金運用創新試點、產品試點等政策;對于匹配狀況差且管理能力不強的公司,采取限制投資比例和投資能力申請,限制中短存續期產品銷售。”上述人士解釋道。
也就是說,資產負債管理既包括以產品為原點,依據公司長期盈利預測,設計和推出保險產品,充分考慮產品全生命周期對公司的影響,又包括以戰略資產配置為重心,依據負債現金流和成本預測,進行戰略資產配置和動態調整,避免公司董事會的非理性決策和戰略規劃的大起大落。
新華保險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總精算師龔興峰表示,本次征求意見的《評估標準》通過建立良好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能夠推動保險公司增強核心競爭力,推動回歸保障本源。龔興峰表示,公司提高資產負債管理能力后,可以更有信心與能力提供長期保障型的保險業務,積極引導調整行業整體的產品結構。強化資產負債管理,可以降低行業采取激進投資策略或者業務策略、降低杠桿效應,有效降低行業的系統性風險。
事實上,除了人身險外,未來,財險業也將迎來資產負債管理。記者獲悉,關于保險資產負債管理監管辦法等相關制度都在路上。監管部門將組織開展行業測試、信息系統搭建和培訓工作,計劃于今年年底完成,于2018年起開始試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