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上周五(9月1日),《公開募集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下稱新規)出臺,并將于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保護投資者的意圖很明確,不過對于現存的部分基金來說,新規讓它們有點尷尬。除了首當其沖的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寶寶們之外,此前被527減持新政影響的定增基金也可能受到這次新規的夾擊。
新規第16條規定,“單只開放式基金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合計不得超過該基金資產凈值的15%”。這條規定針對的是此前有些開放式基金參與定增產生的流動性隱患,新規直接限制了它們對定增股的投資比例。
規定看起來很合理。但如果結合527減持新政的影響,現存的定增基金要操作起來就有些難度了。它們到期開放后是否也需要將限售股的比例降到15%以下呢?
先說此前的減持新政,它延長了定增股到期后在二級市場的變現時間。定增基金面臨兩個選擇,一是延長產品封閉期,二是大宗交易折價轉讓。
延長產品封閉期是一個很容易惹來投資者眾怒的動作,大宗市場又是一個不透明的市場,這也是首只到期的定增基金財通升級遭到部分投資者詬病的原因(8月28日《首只到期定增基金發布轉型公告 疑似大宗交易拋售定增股》)。
但按照9月1日出臺的新規規定,即使明知會遭到投資者的詬病,即使股票折價拋售是很不劃算的事,這些基金也不得不沿著大宗交易的路徑走下去,不斷地賣出股票,保證到期后流動性受限的資產降到15%以下。
不過這也并非定論,其中還有一些可以探討的未定因素。
首先是對“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定義。新規中對該名詞的解釋是:“由于法律法規、監管、合同或操作障礙等原因無法以合理價格予以變現的資產,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購與銀行定期存款(含協議約定有條件提前支取的銀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開發行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因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