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提出,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消息一出,全國11個自貿區所在城市的多位領導先后表態,爭取建設自由貿易港。
各地領導表態積極
早在今年2月,舟山市第七次黨代會上,舟山市委書記俞東來談到舟山今后五年工作的具體目標時,用兩句話作了概括:一是建設舟山自由貿易港區,二是建設海上花園城市。
今年4月,天津市副市長、天津自貿區管委會主任閻慶民也曾提到,在建設天津自貿試驗區升級版的戰略研究中,包括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區、發展離岸金融、發展離岸貿易和轉口貿易等一系列試驗任務。
自由貿易港的幾大基本條件
1、自由貿易港政策對發展外貿確實極為有利,但綜合考慮我國當前的外貿、經濟運行態勢,稅收監管政策等因素,還不宜在全國范圍內過快推進。當前保稅港更多的是作為航運中心的配套政策實施,因此經過國家認定具備國際航運中心資質的沿海城市獲得批準的可能性更大。
2、港口位置需要位于國際主航道附近,具有海上通達四方的便利條件,同時具有便利的陸(公路、鐵路)、空、水集疏運的地理位置,具有通達物品所需地的各種短途運輸的便利條件,這是對于自由貿易港來說重要的基本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