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7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座高溫高壓熱電廠——包頭第二熱電廠正式發電,機械化、自動化程度達全國一流水平。
包頭第二熱電廠位于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是國家“一五”計劃由原蘇聯援建的156個重點項目之一,也是內蒙古自治區第一座高溫高壓熱電廠。目前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主營業務為發電和供熱。
隨著國家電力體制改革,2004年初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組建,包頭第二熱電廠抓住機遇,積極實施以大代小、熱電聯產,于2004年10月完成2×20萬千瓦供熱機組的建設任務。按照國家“上大壓小、節能減排”要求,老廠1—8號小機組全部停運退役,煙塵、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全部停止排放。
為進一步滿足包頭市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包頭第二熱電廠于2006年12月和2007年9月先后擴建投產了2臺30萬千瓦供熱機組,跨入了百萬千瓦電廠的行列,承擔城市集中供熱面積達1200萬平方米,同時為軍工企業提供工業用蒸汽,是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最大的熱電聯產企業。
推薦閱讀>>>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