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境外成熟市場,我國國債期貨的機構參與度還十分有限,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國債托管量較大的機構始終沒能進入國債期貨市場。
事實上,對于機構投資者,特別銀行、保險等機構來說,國債期貨是管理利率風險的重要工具,用途廣泛。首先,這些機構需要采用套期保值來對沖利率波動風險。一般來講,那些將國債作為資產配置的機構對利率波動并不敏感,一般會持有到期;但對于那些買入國債以期獲取價差收益的機構來說,若利率大幅上行,則會發生虧損,此時如能賣出國債期貨,期貨端賺到的收益即可彌補現券的虧損。
其次,國債期貨可為承銷團成員規避利率波動風險。記賬式國債承銷團的成員大多數是銀行,若市場利率趨于上升,則會限制承銷商銷售價格的空間。若銷售利率過高,令銷售價格低于承銷商與財政部的結算價格,承銷商會發生虧損;如果銷售利率過低,投資者則會傾向在二級市場買入已流通的國債。所以,承銷團成員能夠參與國債期貨進行保值就十分重要。例如,在1982年的美國,財政部就曾因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休市而提前發行國債,以確保承銷商能運用國債期貨進行保值。
再次,國債期貨能幫助做市商規避價格風險。根據銀行間債券市場引進的做市商制度,市場參與者向做市商報價,做市商需要做出回應,這就可能會在價格不利時被動買入債券,此時就需要國債期貨等對沖工具來規避價格風險。此外,機構投資者可通過國債期貨增厚債券組合收益。國債期貨具有杠桿性,進行跨期套利、跨品種套利成本較小,而運用國債期貨替代現券做波段交易,也能增強收益。
作為金融衍生品的國債期貨也具有其他產品沒有的優勢:一是國債期貨對宏觀經濟、政策、資金面等因素的反應更為迅速。每個國債期貨品種同時存續3只合約,投資者對未來基本面的預判都反映在跨期價差之中,對收益率曲線形態的預測也映射在五年期國債與十年期國債的價差中。二是國債期貨可分流現券的拋壓。2016年底,美聯儲加息、相關基金遭受贖回拋壓、機構債券違約等多重因素令債市出現大回調,各大機構紛紛拋售流動性好的債券。而機構投資者使用國債期貨對沖利率上行風險,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現貨市場的拋壓。三是國債期貨還有市場交易活躍的優勢。目前,市場上的債券風險管理工具還有IRS、債券遠期等,國債期貨活躍度要好于以上兩個品種。另外,相比于IRS與債券遠期,國債期貨的門檻也較低,流動性和操作便利性更勝一籌。
基于以上優勢,推進機構投資者參與國債期貨市場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推進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可以豐富投資者結構,令國債期貨報價更具代表性及有效性。目前,國債期貨市場中的機構投資者還較少,且以券商、資管為主,所持的現券量極少。而商業銀行、保險公司持有絕大多數的現券,若能引入這些機構入市,將大大增強國債期貨市場投資者結構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其次,引進境外機構進入國債期貨市場,也應是金融市場開放的進一步舉措。2016年,境外機構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門檻已逐步放開,我國也已成為全球債券存量第三的市場,未來將有更多的境外機構配置我國債券,放開境外機構參與國債期貨,能滿足其日益提升的風險管理需求。
綜上所述,國債期貨作為風險管理工具,在流動性及操作便利性上具有明顯優勢,有助于機構投資者進行套期保、增厚債券組合收益,應努力推動國內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以及境外機構參與國債期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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