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墻,無論內幕交易隱藏的有多深,最終都會露馬腳而受到懲罰。近幾年來證監會打擊內幕交易不僅越來越嚴,而且懲罰力度也在不斷加大。7月7日,證監會發布了專項執法行動第三批案件,其中包括18起內幕交易案件。
內幕交易嚴重破壞市場公平交易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是證券市場的嚴重欺詐行為,始終是證監會稽查執法打擊重點,也是社會和市場各方共同防控重點。
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證監會查辦案件中,內幕交易、信披違法及操縱市場案件仍是主要類型,占全部案件數量76%。其中,內幕交易新增案件140起,占全部案發數量的46%,為主要案件類型;操縱市場、信披違法案件持續保持增長態勢。上半年,證監會共對104起內幕交易線索啟動初查,正式立案調查36起。與此同時,內幕交易大案要案增加,涉案金額巨大。9起案件交易金額超過1000萬元,最高交易金額達到2.7億元,最大獲利2000多萬元。
雖然監管部門對內幕案件的打擊一直呈高壓態勢,但內幕交易仍屢禁不止,因為其巨大的利益誘惑使得很多人寧愿“飛蛾撲火”,這也是為什么內幕交易案件一直以來都是證券市場的高發案件的原因。
另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盡管中國內幕交易的查處日益頻繁,但處罰力度和成熟市場相比,仍然存在著顯著差距,同樣以美股市場為例,2002年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就明確規定,任何人通過信息欺詐或價格操縱、內幕交易在證券市場獲取利益,最高可被處以25年的監禁。此外,美國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相比而言,我國的法律處罰比較輕,對內幕交易者僅僅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這對于那些資金大鱷來說只不過是九牛一毛,對違法犯罪者沒有特別大的震懾作用。
所以,當前需要繼續加大對內幕交易的處罰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讓內幕交易者不敢伸手。(原標題:專項執法行動第三波劍指內幕交易 加大處罰力度是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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