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拖延不動工
一家福建的地產商在2015年12月,深圳樓市的高峰期,拍下了兩宗住宅地王,其中一塊樓面地價最高8萬/平米,另一宗5萬多,但也拖了2年,最近才開始動工。
業內人士透露,該地塊一直不敢動工的原因,也是因為地價太高,周邊的別墅產品大概在10萬左右,高層7萬多,開發出來沒什么賺頭。
“只要在2年內開工,都是合規的。”該地產商對記者說。
記者從深圳規土委了解到,現在沒有收回土地之說,房企可以申請延期。一般來說,土地出讓后,合同會約定什么時候開工、施工、竣工時間都會寫明,通常竣工時間是1-2年,假如時間到了,開發商還沒有開工,就可以申請延期,開工期只能延期一次,但竣工期可以無數次延期。延期一般是半年、一年、兩年。延期半年的違約費是出讓金的5%;一年是10%;兩年是20%。違約金最高也只有出讓金的20%。但出讓金并非土地總價,地價是包括出讓金和配套費的。如果延期2年都沒有動工的話,會再收閑置費,具體會由評估公司評估,投資了多少,工程施工量達到多少,如果達到項目投資額25%以上,就不算閑置。
2012年國土資源部出臺規定,土地閑置2年不動工,政府將無償收回。但很多土地拖延動工,都有各自的“招數”,比如改規劃,這一點回旋余地就很大。
地方對于出讓的土地管理也是有緊有松,海口管理比較緊,據當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今年已經收回了幾塊閑置地。
而廣州一個公司也對記者說,他們有塊地,從2009年拖到現在一直沒有動工,地價漲了10倍,土地證做了抵押,直接套了5倍的錢出來,也不用交閑置費,政府說收地收了幾年也沒有動真格。
記者日前在廈門實體考察發現,島外很多高價地不敢真動工,地價都3萬多了,房價也只有3萬多。據當地房企對記者說,高價地的項目選址只能把項目先圍起來,放個挖土機在工地上,有人來監管時,就挖幾下,沒人管時就不挖了,能拖多久拖多久。
“開工后,工程可以慢慢建,建好了還可以捂盤惜售,反正應付方法多的是,總之,就是盡量拖時間賣,拿了高價地后,到開售,至少可以拖個三五年,又迎來新一輪周期。”上述廈門房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