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后一段時間,來自政府部門的權威解讀使“真相”漸趨明朗,袁倩也慢慢安下心:一來,“租房就能上學”并非新政,而是早已有之,至少從前年2月起,租賃合同就是有效的“居住地證明”,能作為孩子入學的“門票”,此次文件提及只是突出強調而已;二來,廣州政策中仍延續了租房上學的門檻,比如父母或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人才綠卡,或符合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三來,即便可以“就近入學”,也要“接受統籌安排”,很難“精準定位”到名校。“租房也能上名校?這事八字還沒一撇吧?”袁倩說。
7月下旬,繼廣州之后,無錫、鄭州、揚州、濟南等一些城市也先后出臺與“租購同權”相關的文件。不同的是,這些城市將同權重點放在了戶籍上。比如,無錫取消了原先購房面積達60平方米以上準予落戶的門檻,改為只要在當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不論住宅面積大小均可落戶。
“推動租購同權,不能夸大它的含金量。”2014年剛通過購房落戶成為無錫新市民的李斌對落戶政策很清楚:首先,“租房可以落戶”不是新鮮事,而是早已有之,以前除了購房人員之外,投資人員、外來務工人員也都能落戶,只不過購房落戶更為干脆利落,其他兩類還要滿足一系列要求;再者,就算按現在的政策,“租房未必就能落戶”,照樣得滿足相關條件——參加無錫城鎮社會保險、申領(簽注)《江蘇省居住證》均滿5年。
“北京、上海就不會提 租購同權 吧?到北京租個房,孩子就能上名校,怎么可能呢?真那樣,全中國還不得有一半的人擠過去?”李斌打趣說。
“這幾年長三角地區的城市普遍發展不錯,上海的 虹吸作用 也很明顯,無錫的外來人口增長其實并不快,需要在落戶門檻上 松松口子 。”李斌揣測,此次新政的目的更多還是為了增強無錫的城市吸引力和競爭力。
租購同權面臨哪些剛性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