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日起,福田區城中村必須嚴格落實執行《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規定,所有城中村股份公司借鑒“水圍消防模式”,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建立“網格化、物業化和村民自治”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綜合運用行政、執法、村規民約等各種手段,對全區城中村出租樓宇消防隱患進行全面整改,加強改善城中村出租屋基礎消防設施。
城中村消防安全問題突出
據了解,福田區目前共有27個城中村(15個股份公司),共有城中村出租屋23萬余間(套),居住著54萬多來自全國各地的務工人員。受制于多種因素,城中村建筑間距小、通道窄,基礎消防設施不足,消防安全問題十分突出。
此前,城中村內違規占用甚至堵塞消防通道、違規內部改造房中房等情況屢見不鮮。不少租戶更有私拉亂接電線、使用質量低劣的燃氣灶具、違規存放可燃物品、沒有配備必需的消防設備、消防意識和火災自救能力薄弱等行為,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今年以來,福田警方處罰多起出租屋租戶過失引發火災、非法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無證違規明火作業、使用有毒有害物質案件,這一情況成為消防部門遇到的最大難題。
“十必須”劃定標準紅線
近日,福田區消防安全委員會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福田實際情況,為出租屋設定了《十個必須》的基本消防安全標準。這“十必須”包括明確消防責任主體、消防設備安裝、逃生通道設置及消防培訓等方面,為開展出租屋消防隱患整治明確了嚴格規范,是城中村出租屋房東和管理人必須遵守執行的底線、不得逾越的紅線。
在實施《福田區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須”》的同時,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在專項整治期間將借鑒推廣水圍村消防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網格化、物業化和村民自治”為特點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機制。據悉,在此次整治行動期間,各村集體股份公司將與城中村出租屋房東逐一簽訂消防安全整改承諾書和消防安全責任告知書,明確整改標準、整改時限,逐棟建立消防安全檔案。
“9月30日前,村民整改承諾書的簽約率達到90%以上;10月30日前,出租屋的整改合格率90%以上。10月30日前仍達不到規定簽約率的,區領導約談村集體股份公司領導班子,并視情節采取綜合措施。”福田警方相關負責人介紹。(原標題:福田對城中村出租屋出招!消防安全推行"十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