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旗下媒體經濟參考報今日刊文援引業內人士稱,要利用好當下這段窗口期,從住房制度建設、土地供給、金融財稅等方面入手出臺樓市調控長效機制。廣東省地產商會秘書長黃朝暉建議,在重慶、上海房產稅試點基礎上,對一線和部分二線熱點城市先行試點征收房產稅。
長期以來,土地資源成為地方政府融資的工具,“土地財政”是建立房地產長效機制繞不過去的“坎”。專家及業內人士表示,房地產稅作為地方財政收入的穩定來源是國際通行做法,應加快房地產稅制改革,擴大房產稅試點,進而構建有利于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建設的稅收支撐體系。
記者采訪了解到,近年來國家通過調整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等手段抑制投機、投資需求,但在實際交易中,買家稅費全部轉嫁至購房者身上,硬性的交易成本導致房價持續上升。特別是在一二線重點城市老城區優質地段的房屋,基本上都是買家負擔全部稅費。
“我國房地產領域主要是流轉稅,持有階段的稅負較輕,在賣方市場下容易發生稅負轉移現象。應推進保有環節稅收制度構建,經過多年積淀,我國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已具備先行征收房地產稅的基礎條件。”廣東省地產商會秘書長黃朝暉建議,在重慶、上海房產稅試點基礎上,對一線和部分二線熱點城市先行試點征收房產稅。
不少專家認為,購買住房而不居住不僅是投機炒作,也是巨大的資源浪費。可以借鑒國際經驗通過征收住房空置稅來打擊炒房行為,從而將空置的存量住房逼入市場,有效增加住房供給。
關于房產稅呼聲不斷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隨后在17日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既抑制房地產泡沫,又防止出現大起大落。
同時社科院發布藍皮書指出,在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存在的狀況下,應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力度,降低企業賦稅,推動個稅改革,盡快實施房產稅、遺產稅。此后關于房產稅的呼聲不斷。
1月18日,央行貨幣政策委員、北京國民經濟研究所所長樊綱在新浪專欄撰文指出,對于房價調控,“從需求方角度看,不一定限購,辦法就是實行房產稅。”他表示,
中國土地國有、利益牽扯都不是房產稅實施的阻礙。針對房產稅不管用的說法,樊綱反駁道,這違反了經濟學的基本常識。
價格肯定是管用的,價格不管用往往是價格沒到足夠高。
上海、重慶搞試點,只有百分之零點幾的房產稅當然不管用,如果像美國一樣到了3%-4%的房產稅你看起不起作用?中國的炒房團跑到美國,說美國次貸了危機房子便宜,轉了一圈最后一問每年還得交4%的稅,結果全都不買了。
2月28日,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在《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房地產稅法草案已經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劉劍文預測:“按照中央的部署,應該是在2020年前實施。還有4年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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