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房”潮涌
一線城市房價“多空對峙”之下,祭出“人才房”法寶的二三線城市,能在多大程度上收獲人才回流和轉移?
高地價、高房價是地方財政之“福”,往往也是引進、留住人才之“障”。
壓力之下,許多地方政府與企業合力,為人才安居開辟綠色通道。“人才房”,這一沉寂多年的住房福利在全國多地重啟,成為城市人才競爭力的重要體現。
總部位于珠海市的格力地產不久前啟動“優才置業計劃”,提出凡符合珠海市人才引進條件的購房者,購買該公司旗下住宅項目“格力海岸”,將獲得最高可達50萬元的房款減免。
格力地產副總裁林強告訴記者,當前“粵港澳大灣區”已上升為國家戰略,被寄望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創新高地和橋頭堡”的珠海市,當務之急是引進人才。格力地產身為國有上市公司,自然負有社會責任。
同時,格力地產也希望借助優才置業計劃的試水,對“人才專用住房”這一新興的市場需求進行深度調研,摸清此類客群的消費特征,以便未來開發出更具針對性的“人才房”產品。
大企業“以房留人”
針對特定人群給予購房優惠的房地產營銷案例并不鮮見。例如地產商向奧運冠軍贈送房產,給予教師、醫生團購優惠,等等。但像格力地產這樣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實施人才引進戰略的案例還不多見。
去年8月,碧桂園曾發布一項旨在幫助地方政府引進科技人才和產業的“科技小鎮”計劃,未來五年將投資1000億,在深圳、北京等一線城市周邊打造數個宜居宜業的科技小鎮項目,以承接大城市的科技產業和人才轉移。目前,該公司第一個科技小鎮惠州潼湖項目已經落地,具有分割產權的科技辦公和人才公寓是其一大亮點。
而大多數企業的“人才房”計劃,更多是以解決自身內部人才住房困難為主。例如,恒大可為公司中高層次人才提供最高300萬元的住房補貼;騰訊員工在一線城市購房可獲得最高50萬的無息貸款;阿里巴巴則在杭州為員工建造了約380套房源,中簽的員工能夠以市場價的約三分之二購買房產。
在一些求賢若渴的二三線城市,企業發揮自身力量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的做法,往往能夠獲得地方政府的鼓勵和某些政策支持;但在土地、金融政策執行較為剛性的一線城市,企業“自建房”行為還顯得較為敏感。
近期引發輿論關注的一起典型案例,是北京萬科公司計劃在已中標的海淀區西北旺鎮地塊上,與小米合作內部員工自持型租賃住房。目前,該計劃因涉“以租代售”爭議而暫停。
多地“人才房”政策
格力地產啟動的“優才置業計劃”背后,是珠海市政府正在實施的新一輪大規模人才引進戰略。
今年3月,當地政府為大力引進優質人才放寬了城市落戶條件,經相關部門認定的10類高層次人才,可按簡化程序辦理勞動人事關系轉移、檔案接收及戶籍遷入。
同時,在住房保障方面,珠海也為人才開辟了低于市場價位的“綠色通道”,目前已基本建立貨幣補貼、實物配租等多層次、多渠道的人才住房保障機制,累計已為近4000名各類人才解決了住房需求。
據《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了解,目前全國多個房價壓力較大城市,都有相應的“人才房”政策出臺。
去年7月,深圳市明確提出,“十三五”期間新籌集建設政策性住房4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將不少于30萬套。深圳還將人才住房從現有的住房保障體系中相對分離,構建雙軌并行的公共住房體系。
今年4月,西安市出臺文件,明確提出給予大學畢業生住房租房政策支持,普通高校新畢業大學生租住公租房,免于資格審核,可享受1-2年執行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過渡期。
南京市也在4月發布《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從今年7月1日起,將對當地無房且5年內無住房登記信息和房屋交易記錄的6類人才,給予每月最少600元的租房補貼,最大可提供150平方米的共有產權房。
即便是一些相對缺乏人才競爭力的三線城市,也寄望以更大尺度的住房福利打動人才。浙江省金華市近日就提出,對于“兩院院士或相當層級的國際頂尖人才”,除了“可直接獎勵領軍人才房或限價銷售房”外,若選擇自助購買商品住房的,“可享受不超過購房總價60%、最高300萬元的購房優惠”。
吸引人才作用幾何
一線城市房價的快速上漲,引發各界對于人才去留問題的擔憂。
3月上旬,有網民在“知乎”網站上提問:“北京的房價是不是正在透支著年輕人的創造力和生活品質?”立刻吸引大量閱讀和回帖。其中,“一枚中科院科研人員的自白:我為什么選擇離開”的回帖走紅網絡。另有網文“最近有點為北京感到難過”,也引發大量關注。
全國多個城市的高壓調控隨之而至。但鮮有“一夜回到暴漲前”的預期。
一線城市房價“多空對峙”之下,祭出“人才房”法寶的二三線城市,能在多大程度上收獲人才回流和轉移?
信息管理類專業畢業的騰訊員工小唐說:在北上廣深,一個人可以服務十家企業,在家鄉只能成為每天無所事事的打字員,“最對口的職位是網吧網管”。
正如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所言,“人才選擇城市首先是看發展機會,而非純粹僅為滿足居住需求”。在他看來,住房只是吸引人才的條件之一,對于像珠海這樣的發展中城市來說,“更為關鍵的是要為人才提供創新的平臺和軟環境”。
中國城市經濟學會副會長牛鳳瑞也認為,“人才房”計劃對于地方政府引進人才無疑發揮了促進作用,但更為重要的是如何使人才發揮作用。
亦有專家認為,“人才房”的制度體系還需進一步配套完善。
首先,“人才房”的市場公平性還存在一定爭議。
上海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杰曾表示,凡是稱得上人才的人,收入等方面已經屬于社會階層的高端或中高端,“越富有的人福利往往越多”,這種現象值得思考。
其次,“人才房”政策邊界還不夠清晰,“人才”標準還失之模糊。
早在2010年,杭州市就曾出臺“人才房”政策,計劃以低于市場價格一半的水平,向指定的高知群體供應人才專項用房150萬平方米。后來有媒體發現,在公示的房源分配名單中,共計有63套房子被供應給63位在杭州的國企、民企的中高層主管。
劉洪玉、牛鳳瑞等專家建議,“人才房”作為住房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策導向上還應該加強頂層設計,尤其是要多用市場化手段來解決人才的住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