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來,銀監會密集下發七個文件,其中引人關注的當屬開展“三違反”、“三套利”、“四不當”專項治理(簡稱“三三四”整治)。市場預計,這將對銀行同業、理財等業務產生較大影響。
??“銀行的錢來自千家萬戶,經營必須審慎,必須如履薄冰地管好資金,確保風險能夠管控。”肖遠企也坦言,近期下發的監管文件并沒有新的監管規定,都是對現有制度的梳理和重申,所有的監管制度規定都不是要限制或取消某一個業務,市場沒必要因為監管密集發文緊張。
??肖遠企稱,監管工作設定為自查、督查和整改三個環節,目前還處于自查自糾、摸清底數的階段。監管層將對銀行業務實行新老劃斷:新增業務要嚴格按照監管標準進行規范;存量業務則允許其存續到期后實現自然消化;對于高風險業務,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應對預案。
??此外,銀監會在自查督查和規范整改工作之間安排了4至6個月的緩沖期,為銀行實現合規達標預留時間。監管部門還將根據不同銀行的實際情況,靈活確定整改時限要求。
??肖遠企表示,銀監會前期出臺的金融政策,在指導思想和目的上是要“開正門、堵偏門”,所有的監管制度和規定都不是限制業務,只要是依法合規開展的業務,都會受到鼓勵和支持;但對于不合規經營、不利于實體經濟發展和市場穩定的,銀監會決不手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