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保監會召開“1+4”系列文件落實效果新聞發布會。會上發布了保監會在防風險方面的主要舉措和效果以及“治亂象”工作采取的監管措施、取得的初步成效和下一步工作。
今年以來,一場治亂象、防風險的監管風暴,在保險業掀起“層層巨浪”。初步統計,截至上半年,保險公司自查發現問題1131個,涉及金額982億元。監管部門專項檢查發現問題2300余個,涉及金額近10億元。
而未來重拳出擊力度、節奏仍不停歇……
披露防風險路線圖
一場監管風暴,從今年4月保監會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35號文)開始。35號文明確指出當前保險業風險較為突出的9個重點領域,包括流動性風險、資金運用風險、戰略風險、新業務風險、外部傳遞性風險、群體性事件風險、底數不清風險、資本不實風險和聲譽風險,并提出了39條風險防控措施要求。35號文發布以來,保監會在嚴控自身風險和防范外部傳遞性風險等方面,敢于碰硬,出手“亮劍”。
嚴控自身風險
四監管
加強對重點公司流動性風險監控
——建立定期監測制度、跟蹤公司流動性狀況、開展現金流壓力測試
完善流動性監管制度。
強化境外投資和不動產投資監管。
加強資產負債匹配監管。
加強公司治理監管。
三排查
排查關聯交易風險。
開展保險資金運用風險排查。
排查監測滿期給付和退保運行情況。
防范外部傳遞性風險
保監會在引導行業嚴控自身風險的同時,高度重視和警惕外部風險對保險業的沖擊:
一是積極研判跟蹤資本市場的波動,謹防市場持續下跌和大幅波動,導致保險公司投資損失引發償付能力不足風險。
二是跟蹤利率、匯率形勢的變化,防范保險公司資產負債期限和收益錯配的風險。
三是加強對實體經濟的跟蹤,謹防一些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財產保險、信用保險等途徑向保險業轉移風險和損失。
四是謹防網絡借貸(P2P)、互聯網金融等風險高發領域的風險向保險業傳遞。
在防范資本不實風險方面,對股東資本的穿透式加強審查:
一是穿透資金來源,要求股東在投資入股時提供資金來源說明等證明材料,對存在疑點的進行追溯審查,確保入股資金自有、真實、合法。
二是穿透股東資質,加強背景、資質和關聯關系穿透性審查,科學評估投資人投資歷史、人員素質、信用記錄等,嚴防動機目的不純的投資者投資保險業。(原標題:保監會披露防風險路線圖 更多監管措施還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