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的規定,決定從2017年7月起,調整合肥市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
此次待遇調整的人員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在合肥市工傷生育保險管理中心按月領取生活護理費并按規定進行資格認證合格的因工傷殘職工。
此次調整根據護理級別每人每月分別增加:完全生活護理218.67元、大部分生活護理174.94元、部分生活護理131.20元。
未參加統籌的傷殘職工由企業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
現將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執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252號)轉發給你們,并就2017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以下簡稱2017年國家藥品目錄)執行中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原標題合肥工傷保險待遇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