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財政部、中國保監會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決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同時開展試點工作。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和太平洋產險成為首批入圍該業務的險企。
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是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又一舉措。據介紹,新材料性能、技術、工藝等直接影響電子信息、高端裝備等下游領域的產品質量和生產安全。
下游用戶首次使用存在一定風險,客觀上導致了“有材不好用,好材不敢用”、生產與應用脫節、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困難等問題。試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是對新材料應用示范的風險控制和分擔作出制度性安排,可以激活和釋放下游行業對新材料產品的有效需求。
據悉,生產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是保險補償政策的支持對象,使用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是保險的受益方。而用于享受過保險補償政策的首臺套裝備的材料不在本政策支持范圍。
試點險企按照保監會要求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產品,承保新材料質量風險、責任風險。投保企業可申請中央財政保費補貼資金,補貼額度為投保年度保費的80%,原則上不超過3年。
根據試點要求,政府補貼的責任限額不超過合同金額的5倍、且最高不超過5億元人民幣,投保費率最高不超過3%。(原標題:保監會:三險企獲批試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