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記者獲悉,近日,崇義縣3名村干部因套取集體資金報銷養老保險被處分。
經查,2016年6月,樂洞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鄭福香和村黨支部副書記葉世明、村委委員鐘顯平和劉冬蘭4名村干部商議決定,以虛列工程項目的形式套取村集體資金,用于報銷他們2015年度個人應繳付的養老保險以及為樂洞村原黨支部書記何培真繳納2015年度下半年養老保險。2016年7月,鄭福香等人虛構樂洞街背防洪溝項目,順利套取集體資金15000元,其中,報銷何培真2015年度下半年養老保險金3354.17元;報銷葉世明、鐘顯平、鄭福香、劉冬蘭2015年度個人應繳付的養老保險金共計8928元;剩余2717.83元用于村委會其他開支。
今年9月,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鄭福香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何培真和葉世明黨內警告處分。(原標題:崇義縣3名村干部因套取集體資金報銷養老保險被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