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覆蓋面和受益范圍,我市出臺了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今后,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行繳納公積金,并享現行的在職繳存職工所享有的各項權利。
我市的靈活就業人員范圍包括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對象為,已滿18周歲、且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在本市轄區內穩定就業且有合法經濟收入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享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繳存職工的各項權利。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原則是自愿繳存、專戶管理、利益對等、風險評估。
凡是符合靈活就業人員繳存條件的自主繳存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可在居住地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個人開戶登記手續。每個靈活就業人員只能開設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不得重復開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為靈活就業人員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并在該賬戶下開設個人賬戶,實行專戶集中管理。
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公積金后,購買普通商品自住房或裝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均可申請貸款。夫妻雙方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購房最高貸款限額為50萬元;夫妻一方或單身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不超過40萬元。(原標題:南陽2017年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行繳納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