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根據南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通政辦發〔2017〕96號)精神,通州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為人均640元/月。按照《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省政府令72號)的有關規定,從2017年7月1日起,通州區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從原來的806元/月相應調整為832元/月,執行對象為2017年7月份在領取失業保險金及以后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
針對此次惠民政策的落實,通州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及時將相關人員數據進行了比對,為按新標準發放失業保險金做好了充分準備。此次,通州區涉及失業保險金調整發放人員有84人,調整后月增發2025元,累計多發放金額12558元,其中2017年7月份差額補發72人,補發金額為1808元,此款將和2017年8月的失業保險金一同發放。
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原標題:南通2017失業保險金下限標準調整為8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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