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365訊 為規范同業存單質押融資業務報告行為,保監會近日已向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下發《同業存單質押融資業務報告監管口徑》。保監會明確了以下監管口徑:保險公司以持有的同業存單質押為自身融資的,不再逐筆報告。保險公司應當于每月前5個工作日內,向保監會報告上一月新增及存續的同業存單質押融資業務情況。
對此,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風險的角度來看,同業存單的風險比債券的風險要低,同業存單成為保險資產管理等相關公司投資貨幣市場的新興投資標的之一,保險公司購買同業存單不僅可以賺取利息,還可將同業存單開展質押融資業務,存在加杠桿將總投資規模迅速做大的風險。
進入8月以來,同業存單發行重新出現抬頭跡象。據統計,7月30日-8月5日,銀行總計發行同業存單464期,計劃發行3693.2億元,實際發行3220.7億元,周內同業存單到期2189億元,凈融資額1031.7億元。從發行量來看,上周同業存單發行規模環比小幅上升,但凈融資額明顯擴大。
業內人士認為,考慮到8月份同業存單到期量達到1.6萬億元規模,本周同業存單到期達到4344.8億元,預計同業存單發行仍將維持旺盛需求。
上述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表示,當前,央行和銀監會對于銀行同業業務的監管相對保險行業更加嚴格,因此,銀行同業業務在加強監管的同時,保險的相關業務也有待進一步規范。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對記者表示,符合規定的為自身融資是允許的。但此前出現了借助同業存單抵押融資進行資金委外投資和套利情況。隨著套利環節的延長,需要更高收益率的產品支撐整個套利鏈條的延續,最終只能加杠桿、加久期和降信用,以犧牲流動性和信用來增厚利潤。處在套利鏈條末端的金融機構為了彌補高成本的融資,提高了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近期同業存單的“空轉套利”、“監管套利”成為關注的重點。因此,文件的下發,有利于監管部門加強對同業存單質押融資業務的規范。(原標題:險企同業存單質押自融資不再逐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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