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監會決定對“償二代”制度及實施情況開展書面調研。據了解,調研內容主要為,“償二代”存在的問題及完善建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個方面:一是,“償二代”監管規則存在的空白、短板以及需要修訂調整的方面;二是,“償二代”運行的制度機制存在的問題,如保監局、會管單位和其他機構參與“償二代”監管的工作機制方面; 三是,“償二代”全面落地和有效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四是,進一步發揮“償二代”在風險防控中的核心作用,提升行業風險管理能力和推動監管模式轉變的意見建議。
“償二代”是合理控制行業杠桿率、行業提高風險管理能力、防控行業系統性風險的有力抓手,遵循“有多大本錢,做多大業務”的金融規則。保監會計劃通過啟動“償二代”二期工程來完善這一頂層設計,不斷扎緊監管制度的籠子。據了解,此次調研成果將作為“償二代”二期工程建設方案的重要基礎。
從業內人士處得知,目前,保監會對“償二代”二期工程的初步構想是,首先,填補制度空白。包括:制定保險集團監管的配套細則,加強對“大而不能倒”保險機構的監管力度;擴大“償二代”風險綜合評級的范圍,將保險集團、養老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納入評價范圍;研究建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險企業等新興保險主體的償付能力監管標準,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其次,修訂現行規則。包括:修訂《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定》,進一步完善償付能力監管框架,細化償付能力監管措施,增強償付能力監管的剛性約束;結合近兩年新的市場數據,校準保險公司股票、長期股權投資等投資資產的風險因子,加強對保險公司舉牌等資金運用行為的監管力度;修改完善保險公司投資多層嵌套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的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加強風險防范;修訂完善保險合同準備金負債的評估標準,不斷提升其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