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8日,共有163家保險公司披露了2017年第一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排除再保險公司,藍鯨保險將151家產險和壽險公司的數據梳理一番,僅38家公司償付能力充足率上升,占比兩成左右,同時有110家出現下滑,占比超過七成。
其中,償付能力充足率大于300%的產險公司共有39家,壽險公司共有16家。在已披露的公司中,所有財險公司的綜合償付能力均在120%以上,核心償付能力也都維持在100%以上,符合監管的紅線要求,而人身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則不如財險公司。數據顯示,償付能力充足率介于150%~300%之間的,產險公司達37家,壽險公司達36家。償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之間,產險公司有3家,壽險公司達到18家。
償二代實施以來,險企償付能力成為引發市場關注。那么,償付能力究竟意味著什么?據了解,所謂償付能力,簡單來說就是保險公司償還債務的能力。有一關鍵指標,即償付能力充足率,是保險公司實際資本與最低資本的比率,償付能力充足率又分為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
今年的4月20日,保監會發布的維護保險業穩定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指出,當前行業整體償付能力保持充足,但局部風險增大。根據規定,保險公司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即符合償付能力監管要求。可以說,償付能力如果高于100%說明保險公司有足夠的資本金賠付消費者,反之則說明該險企出現償付危機。
而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一季度償付能力公告顯示,壽險公司中,中法人壽和新光海航償付能力不達標,核心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均低于-200%。
此前,因償付能力不達標,新光海航人壽已經收到停止開展新業務等監管措施。而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其核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又進一步惡化,這無疑加重了公司增資難的“病情”。針對這些問題,新光海航人壽表示,公司管理層正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比如,協助推動股權轉讓。由于2016年末,其大股東增資遲遲不到位,股權轉讓問題一直難以推進;比如改變銷售策略,減少耗用較多償付能力的業務等。
與新光海航人壽相似,中法人壽也是因為原股東中國郵政集團撤資而導致的業績停滯,新進引資遲遲不到位而導致的償付能力不足。值得注意的是,中法人壽近期也公布了增資方案。若完成增資,中法人壽注冊資本金將由2億元提高到15億元。
2016年以來,一些中小險企紛紛通過增資、發債等途徑補充資本金。據不完全統計,僅涉及股東增資的險企有46家,共計增資763.25億元。此外,還有10家險企獲批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總額接近600億元。針對中小險企密集增資,有專家表示,保險公司實施增資,主要原因是 “償二代”體系下對險企造成的資金壓力。險企除了大規模的增資,還可以通過投資端提高投資回報率或者減少公司的負債、調整業務結構等來緩解償付能力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