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包括地方政府出臺的相關規定,一年來共有60余項有關網絡借貸的監管細則落地。網貸平臺對監管的適應性如何?或許個體網貸平臺的發展動向就是觀察網貸行業最好的窗口。
小額分散行業均值達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對網貸性質解讀為:“網貸拓寬了金融服務的目標群體和范圍,有助于為社會大多數階層和群體提供可得、便利的普惠金融服務,進一步實現了小額投融資活動低成本、高效率、大眾化,對于‘穩增長、調結構、促發展、惠民生’具有重要意義。”解讀奠定了P2P網貸的模式注定以小微金融為主。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的借款上限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平臺的借款上限不超過100萬人民幣。(原標題:P2P網貸的模式注定以小微金融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