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雙飛人(835909)發布涉及行政訴訟的公告。
公告顯示,原告廣州賴特斯商務咨詢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向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對第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請求。
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合議庭依法進行審理,并于2017年7月7日出具商評字【2017】第0000080954號裁定書,裁定原告對第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而原告請求撤銷被告做出的商評字【2017】第0000080954號裁定關于第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責令被告重新做出裁定。
此外,原告于2016年5月25日向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對第755957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請求。
被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依法受理后,依照《商標評審規則》第六條的規定,組成合議庭依法進行審理,并于2017年7月7日出具商評字【2017】第0000080953號裁定書,裁定原告對第755957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爭議商標予以維持。
原告請求撤銷被告做出的商評字【2017】第0000080953號裁定關于第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責令被告重新做出裁定。
對此,原告請求撤銷被告做出的商評字【2017】第0000080953號裁定關于第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責令被告重新做出裁定。
2017年10月9日,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最后舉證截止日。公司將在外聘律師事務所的協助下,在規定的時間內積極與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取得聯系,提交意見陳述書等相關資料,切實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雙飛人表示,鑒于本次行政訴訟涉及公司755957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和7559588號“雙飛人及圖”商標,未涉及公司核心文字商標“雙飛人”,暫不會對公司未來生產經營帶來影響。
同時,鑒于本次行政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為本次行政訴訟第三人),且未涉及公司核心文字商標“雙飛人”,不會對公司當期以及期后利潤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