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公告,截至2017年8月31日,共計11523家公司須披露2017年半年度報告,其中,11444家已完成披露工作,79家公司未能按期披露半年度報告。
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第4.4.2條之規定,股轉公司決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暫停上述未按期披露半年報公司的股票轉讓。
新三板擴容全國以來,掛牌家數在不斷的增加,半年度報告屬于全國股轉系統要求的必須披露的報告,隨著市場不斷的完善和規范,未披露半年報的占比也在增加:2015年應披露公司數為3359家,未按時披露家數為19家,占比0.57%;2016年應披露公司數為8895家,未按時披露家數為43家,占比0.48%;2017年應披露公司數為11523家,未按時披露家數為79家,占比0.69%。
新三板企業半年報不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須在主辦券商督導下完成,按照股轉系統的編制要求來組織、實施和披露,接受股轉公司的事后審查,以確保內容真實、準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