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大象股份多次信披違規,4次增資簽署對賭協議和董事長被起訴,都未披露,被股轉處罰。另外,在經營上,公司兩個成熟項目停止運營。
股轉處罰書稱,自 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10 月 16 日掛牌之前,大象股份先后進行了四次增資,四次增資過程中均涉及對賭條款,因觸發現金補償或股份回購條款,光大資本、上海錦麟、武漢泰德鑫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泰德鑫”)、宏業廣電先后提出了現金補償或股份回購的要求。
而這幾次增資協議中對賭事項,大象股份從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中披露。
未披露事項還不止于此。公司董事長陳德宏被起訴要求支付賠償金和現金回購股份一事,公司也未做任何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