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渤海期貨發布了關于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監管關注函的公告。
2017年7月28日,渤海期貨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下發的《監管關注函》(滬證監機構字﹝2017﹞261號)。
監管函指出,在2017年5月,渤海期貨自有資金持有份額占“渤海期貨1號資產管理計劃”總份額超過50%,不符合《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規則(試行)》第三十九條規定。
渤海期貨表示,出現上述情況,是由于其他委托人在持有份額贖回操作中,因計算口徑原因造成誤差所致。公司已于2017年6月27日問題發現當天,對公司持有份額進行調整,調整后,公司自有資金持有份額占“渤海期貨1號資產管理計劃”總份額不超過50%。截止至本公告發布之日,該比例未發生過變動。
公開資料顯示,渤海期貨于2017年1月20日在新三板掛牌上市,主要從事期貨經紀,包括商品期貨經紀和金融期貨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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