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股轉系統發布公告稱,銀花股份實控人王炳和股東深圳前海宏夢偉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簡稱“宏夢偉業”)因違反《收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股轉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據了解,2016年1月28日,銀花股份第一大股東王炳剛將持有的226.6666萬股公司股票轉讓給深圳前海宏夢偉業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分3筆申報成交,持股比例從36%降至13.33%。投資者王炳剛及宏夢偉業第一筆100萬股的成交已觸發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但上述兩名投資者并未停止交易及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仍在當天進行了后面兩筆違規交易,因此違反了規定,應承擔交易違規責任。
與此同時,2016年1月28日當日,宏夢偉業受讓總股數291.6666萬股,持股比例由10%增至39.17%,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于2016年10月26日才披露收購報告書等文件。宏夢偉業未按時披露收購報告書相關文件,違反了規定,應承擔權益變動信息披露違規責任。
鑒于上述行為,股轉系統對投資者王炳剛和宏夢偉業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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