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擔保未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審議程序,也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構成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違規。
違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
四川唯鴻(834620)于2016年8月17日披露股票發行方案,該次股票發行募集資金共計3250萬元,募集資金用途為補充流動資金。
實際使用過程中,四川唯鴻在未履行內部決策程序,未進行信息披露,也未告知其主辦券商的情形下,將籌集的2010萬元歸還關聯方借款,其中14萬元用于歸還銀行利息,115萬元用于購買固定資產,這些屬于違規變更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鑒于上述情況,股轉公司業務部對四川唯鴻出具監管意見函。
選擇IPO上市的新三板公司越來越多,IPO審核對于發行人合法合規運行要求較高,被股轉處罰都會成為關注的線索,需要重視。
以上就是新三板概念,更多內容請關注財經365新三板頻道。(原標題:三家新三板公司被監管 警惕這些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