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概念 注冊制,退市制度的基礎
眾所周知,因為上市難,所以退市更難!實際上,IPO審批制才是“退市難”的真正病因或禍根。總有人誤以為,要推行注冊制,必須先改革退市制度,這是一種因果顛倒、本末倒置的看法。事實上,垃圾股死不退市的原因就是IPO門檻過高、IPO成本昂貴。因為“上市難”,所以“退市更難”。二者是因果關系、不能顛倒。要想退市制度發揮功效,就必須首先實現IPO注冊制。換句話說,沒有注冊制,退市制度就只能是擺設。
優勝劣汰是最基本的市場法則。在A股市場,垃圾股退市之難,難于上青天,這既是垃圾股的痛苦煎熬,也是垃圾股的不體面、毫無尊嚴的表現。2001年2月23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虧損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這標志著A股退市制度的正式誕生。2001-2007年間7年強制退市43家,年均退市6家。這是A股退市制度正常發揮功效的開始。不過,在隨后9年(2008-2016)中,僅有6家公司強制退市,年均退市不足1家。其中,2008-2012年的5年間卻沒有一家公司強制退市,這是上市公司的進步,還是退市制度的倒退?
退市制度明確規定:凡是連續三年虧損的公司,將被“暫停上市”,并給予一年期的“死緩”機會。一年死緩期結束,應該只有兩種結果:要么退市,要么恢復上市。然而,在2008-2012年這5年間,A股市場卻上演了一場退市制度的鬧劇,令人難以置信:大批超級垃圾股暫停上市時間遠超1年,卻不退市,其中,有15家超級垃圾公司在已經連續3年虧損的基礎上,暫停上市的時間居然長達5年以上,甚至有3家公司暫停上市時間竟長達7年,這是公然違背退市法則的現象,這也是A股歷史上從未有過的重大事故。
更不可思議的是,這批超級垃圾股居然只有3家公司(*ST炎黃、*ST創智、*ST武鍋B)退市,其他12只超級垃圾股卻在2012年底、2013年初分兩批、全部集中“恢復上市”,這是聞所未聞的怪事與荒誕!
時隔5年后,我們再來看這一批曾經暫停上市超過5年而不退市的超級垃圾股,今天它們是否改過自新?“垃圾重組后仍是垃圾”,這是我在10多年前得出的結論。
上述12家暫停上市時間超5年的超級垃圾股,基本上都經歷了“買殼上市”的游戲,最終有6家垃圾經過N次重組后仍是垃圾,另有6家則經過新東家改頭換面后經營基本上正常,并有穩定盈利。在這6家基本恢復正常的公司中,大多是國資委介入重組的結果,它們最終由國有資本控股,個別則是由房企買殼上市的。事實上,A股退市制度在經歷了2012年、2014年兩輪重大改革后,已形成了多元化的退市標準,我們既有強制退市與主動退市政策,也有財務退市和非財務退市辦法,我們既有連續虧損退市,也有資不抵債退市,還有營業收入不達標退市法則,同時,我們還有市場化程度極高的退市標準,比方,1元退市標準、成交額退市標準、市值退市標準等。
既然退市制度如此先進、如此完善,那么,垃圾股為什么仍然會死不退市呢?其實,垃圾股退市之難,難于上青天,主要原因仍是買殼企業不讓垃圾股退市。正是因為IPO審批制太驚險、太艱難、太難熬,幾乎沒有多少企業能夠耗得過兩、三年排長隊等待IPO審批,有時排隊兩、三年后,突然證監會宣布暫停IPO、關閉一級市場,則企業就要重整材料、重新排隊,再來一次痛苦的煎熬。這就是因為上市難、退市更難的制度根源。
由此可見,IPO審批制才是問題的全部,IPO審批制才是垃圾股死不退市的根本原因。因為上市難,所以退市更難。既然IPO批文一文難求,那么,眾多企業當然不愿排隊傻等,它們更愿意走捷徑、搶購垃圾股,實現買殼上市。這樣一來,買殼者當然不會讓垃圾股退市了,即便最垃圾的上市公司,買殼者也會爭搶,這就是A股市場現在最流行的“保殼重組”、“買殼上市”的對賭游戲。
IPO注冊制的實質,就是A股一級市場“去行政化”,它是市場化、法治化改革的客觀要求。因此,只有IPO注冊制,才能讓監管者成為真正的市場監管者,而不再是IPO審批者;只有注冊制,才能讓股民成為真正的投資者,而不再賭博;只有注冊制,才能讓發行人與證券中介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并有效威懾證券犯罪與信息造假活動。
只有注冊制,才能讓IPO身價暴跌,才能讓“新股不敗”變成“新股破發”;只有注冊制,才能讓垃圾股的殼資源變得分文不值,因“上市易”導致“退市更易”,“死不退市”變成“高效退市”,并讓1元股成為垃圾股的代名詞。到那時,A股市場將會是“大進大出”的大格局。在所有退市公司中,將有一半是自動退市或主動退市,而在另一半強制退市中,又將有一半是因為1元退市標準而退市。這就是IPO注冊制的未來,這就是A股市場明天的希望:慢牛短熊時代將會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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