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概念 鐘山:多維度確保信披真實性,有助于全面判斷公司價值
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對于新三板企業的價值影響、股價變化和經營活動變得日益重要,但現階段還存在不少問題。
8月9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實施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說明書信息披露指引第7號——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公司(試行)》,全面、系統地對從事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新三板企業的知識產權信息披露作了規定。
對此,中國證券報記者專訪了法智金集團董事長鐘山,他長期致力于國內上市公司、新三板掛牌公司知識產權研究。他認為,《指引》對相關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的創造、估值和融資能力、治理能力、風險合規管理都會產生重大影響,其對資本市場的深刻影響超過A股市場大小非解禁和全流通,是質的飛躍。這是新三板企業的重要歷史時刻,也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在中國資本市場邁出的歷史性一步。
有助于全面判斷公司價值
中國證券報:《指引》強調,相關掛牌企業要對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多維度信息披露,其原因何在?
鐘山:《指引》第6條到第11條、第15條、第20條、第24條,從基礎信息、產權風險、保護措施、受讓和被許可、評估、糾紛、使用情況等多緯度,全面披露了公司知識產權全生命周期的正、負面信息,從而使投資者對企業的知識產權情況有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對投資具有重要判斷價值。
國際上,無形資產在企業總資產中的占比很高,比如標普500的企業無形資產占總資產的比重已經達到85%。隨著知識更新和傳播速度的加快,以承載知識、技術為核心的無形資產已經成為企業最有價值的資產,其占企業總資產比重的上升將是必然趨勢。全國股轉公司根據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公司科技含量高、研發投入多、業務模式新、輕固定資產等特點,針對人員、業務、會計信息等方面提出了更為具體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時對知識產權、客戶關系等無形資產要求多維度披露,這不但符合國際趨勢,更是對中國創新發展的巨大推動。
中國證券報:《指引》第7、15條明確了企業可以進行無形資產的評估,而且強調要披露評估方法、評估價值等信息,以及各類業務所應用的主要知識產權在業務開展過程中的作用。這會對于企業的估值產生怎樣的影響?
鐘山: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公司應積極對所屬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并納入企業總資產計算中去,這將對企業的價值提升有重大影響。
目前,中國企業的市場價值與賬面價值越來越不相符。根據安達信公司調查結果,1978年,企業賬面價值平均相當于市場價值的95%,而1988年下降至28%,現在已低于10%。專利、商標、版權、商業秘密等以知識產權為主的無形資產,正在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成為企業的核心戰略資源。
不過,知識產權為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利潤,卻無法作為資產充分反映出來,其市價總值與資產負債表中實際反映的資產價值背離程度越來越大。據調查,在25家國內代表性企業中,知識產權資產占無形資產的比例平均為16.98%,占企業總資產比例平均僅為0.65%,與企業市場價值評估結果嚴重背離。這反映出我國企業知識產權在資產中的占比偏低,而且企業財務報表反映出的知識產權資產價值與實際評估反映出的市場價值存在巨大差距,會計信息失真嚴重。
如果能夠對企業知識產權等無形財產進行資本化計算,不但能更真實地反映企業的價值,也能令企業對知識產權更加重視,進而提高企業知識產權創造、管理、保護和應用水平,對國家的創新發展起到巨大作用。
多維度確保信披真實性
中國證券報:知識產權作為公司總資產的一部分,對于公司估值會產生重要影響。《指引》從多維度作了規定,保障公司知識產權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全面性,從而有助于投資者更好地了解企業價值。
鐘山:是的。《指引》除了對企業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作出具體規定外,還從知識產權獲取方式和過程、知識產權風險、知識產權對企業未來影響等角度進行了規范。
例如,《指引》第7、9、20、24條從不同角度強調了企業知識產權的獲取過程信息披露和獲取方式披露。知識產權作為受法律保護的無形資產,其程序性要求非常高,在知識產權的獲權、確權、用權、維權等各個流程中,以及企業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各個環節中,各種程序信息披露將使投資者更清晰地認識和判斷企業知識產權的合法合規性,也為企業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奠定了證據保存的基礎。
《指引》第6、8、9、10條明確要求公司披露在研發、市場、行業政策、人才流動、知識產權侵權、知識產權訴訟、知識產權依賴、知識產權糾紛等方面的風險。上述風險中,幾乎有一半涉及知識產權。知識產權風險已經對高科技公司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一場知識產權訴訟可能會決定企業的生死存亡。因此,《指引》中有多個條款強調知識產權風險的披露非常重要和必要,這對于投資者判斷企業的未來發展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同時,披露企業的知識產權風險,也可以促使企業去直面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消除企業發展的隱患。
另外,《指引》強調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對企業未來的影響,無形中將促使企業自身加強知識產權的分析、評議工作,從而進一步得到知識產權對企業未來影響的信息。這對企業對知識產權的深度運用具有重要作用,并對投資者有較大參考價值。
信披制度有待強化完善
中國證券報:您對進一步完善掛牌公司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有何建議?
鐘山:我認為,《指引》還需要強調以下幾種信息披露情形。
第一,企業知識產權的狀態變化需要定期披露。企業知識產權狀態變化信息可以展現企業的研發狀況,比如申請、授權的趨勢變化對于企業的研發投入判斷有重大參考價值。因此,不但需要在申請掛牌時披露知識產權信息,也需要定期披露,臨時披露重大知識產權信息。
第二,企業的知識產權成本信息需要披露,包括知識產權的創造成本、申請成本、維持成本、對員工獎勵的成本。這些信息的披露有助于明晰企業知識產權成本在總成本中的占比,也有助于知識產權的價值評估。
第三,企業的知識產權團隊和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相關信息需要披露。只有團隊和制度完善后,才能確保所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的準確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時性、規范性。
第四,對于信息披露不合規行為的懲罰舉措需要跟進出臺,信息披露的核查機制也需要建立,這樣才能確保《指引》的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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