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股轉系統發布監管公告,由于陳義發、天津東疆地平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顧軍、傅偉涉及違規交易,因此對上述4名投資者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公告顯示,2016年7月27日,優能控股(831667)現實控人陳義發于當日10:16:57完成3筆交易,以1元/股的價格買入優能控股90萬股股票,持股比例由0上升為18.01%。
由于陳義發的第3筆交易觸及《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權益變動披露要求,按照相關規定,陳義發應于7月29日前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且報告書披露前及披露后兩個轉讓日應暫停交易優能控股股票。
而陳義發在第3筆交易觸及權益變動披露要求后又于7月27日當天再次發生了共9筆交易,合計買入優能控股617.9萬股股票,交易金額合計617.9萬元。上述交易完成后,優能控股實控人變更為陳義發,2016年7月29日,陳義發等相關主體披露了收購文件。
由于陳義發的交易行為違反了《非上市公眾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三條,構成交易違規。因此股轉系統決定對陳義發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此外,天津東疆地平線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顧軍、傅偉3名投資者也因違規減持遭到股轉系統自律監管。
值得注意的是,據股轉系統8月3日公告,2015年12月25日,優能控股與深圳市隆欣源電子材料有限公司簽訂了銷售合同,處置相關固定資產及存貨,相關資產賬面價值約為129萬元(占公司2014年經審計凈資產總額12.5%),雙方于2015年12月30日完成交接驗收。
由于該事件發生時,優能控股未按照《公司章程》的第三十八條規定(公司一次性處置資產超過上一年度公司凈資產總額10%的,需經股東大會批準)提交審議。
同時,優能控股在上述資產處置完畢后,公司存貨為0,固定資產為1.83萬元,較上年減少158.79萬,同比減少98.86%,屬于對公司股票轉讓價格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優能控股未在簽署協議時及時披露。
由于該行為構成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違規,因此股轉系統對優能控股、時任董事長的商永強、時任董秘的高洪波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不知經過股轉的多番“訓誡”,優能控股能否吸取教訓,加強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呢?
犀牛之星(ipo3.com)自選股顯示,優能控股主營進出口企業提供口岸地區報關服務以及自營危險品進出口貿易。2017年上半年,公司營收為675.92萬,歸母凈利潤為-80.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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