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間,證監會通報了今年專項執法行動第二批案件查辦進展。其中,有新三板公司處于證監會調查之列。
查辦進展提到,有新三板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達到特定目的操縱本公司股價,并進行了舉例說明。
操作手法為:專門組織操盤團隊,通過資管計劃、“空殼”公司和他人證券賬戶,采用連續買賣、自買自賣等異常交易手法,制造該公司股份交投活躍假象,吸引做市商和投資者參與交易,借機減持股份。
據悉,本次專項執法行動由證監會于4月14日啟動調查,共涉及16起案件,主要打擊惡性操縱市場行為。目前,已有9起案件進入審理程序,相關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這已經不是證監會第一次對新三板公司涉及操縱股價進行調查了。
早在2015年年底,國貿醞領的董事長陳宏慶就因操縱股價,受到了證監會的調查。
據查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5月13日期間,陳宏慶使用自己的證券賬戶,以及實際控制“彭某紅”賬戶、“顧某清”賬戶,以多日連續大量買賣、短時間內連續主動買入的方式交易江蘇國貿醞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國貿醞領”)的股票。且上述賬戶的交易均由陳宏慶決策并操作,交易資金也來源于其本人,由此陳宏慶的上述行為構成了“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公開資料顯示,陳宏慶系國貿醞領的董事長。國貿醞領于2014年1月登陸新三板,成為新三板全國擴容的首批掛牌企業之一。
具體來看,在上述期間內總計88個交易日中,陳宏慶有72個交易日使用本人、彭某紅、顧某清的證券賬戶,提出買賣“國貿醞領”的交易申報,70個交易日發生了交易,總成交量占同期該股票總交易量的34.32%。其中,成交量占比在50%以上的有24個交易日;成交量占比在30%以上的有42個交易日。
陳宏慶參與國貿醞領交易的70個交易日中,有36個交易日存在短時間內連續3筆及3筆以上主動買入的行為,股價也在短時間內被迅速推高。其中,2015年4月23日,國貿醞領的股價在24分鐘內提高了14%。
證監會表示,以上事實,有證券賬戶交易流水、銀行賬戶資金流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提供證券賬戶盈利計算說明及當事人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其行為構成了《證券法》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最終,證監會責令陳宏慶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 15 個交易日內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80.07萬元,并處以80.07萬元罰款。
無獨有偶,2016年年初,新三板首批做市企業中海陽創始人薛黎明也因操縱股票價格受到了重罰。
中海陽是一家專注于太陽能發電以及光熱創新綜合利用的企業,2010年3月19日掛牌新三板,同樣為新三板首批做市企業之一。
證監會披露信息顯示,薛黎明在2015年3月12日至23日期間,控制使用“薛黎明”等8個賬戶,通過連續申報、以高于做市商報價價格大筆申報的方式,將新三板掛牌公司中海陽在相關交易日的收盤價均維持在8元以上,非法獲利54.58萬元。證監會決定沒收薛黎明違法所得54.58萬元,并處以54.58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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