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明利股份發布2016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該公司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8.04億元,較去年同期下降65.07%;歸屬掛牌公司的凈利潤711.39萬元,同比下降96.46%。
明利股份對此解釋,該公司主營磷酸和磷酸鹽產品在原材料價格較為穩定的情況下,產品市場價格持續走低,直接影響了公司的營業收入和凈利潤。由于運營資金不足,工廠生產無法達到滿負荷生產,產銷整體下滑,規模效益和邊際效應降低,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產品的單位成本,毛利率水平降低,導致了凈利潤的降低。
公開資料顯示,明利股份于2015年2月16日掛牌新三板,主營磷化工產品、貨物倉儲。值得注意的是,明利股份的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其中,審計機構稱,明利股份財務報表期末應收款項余額總計1,447,628,075.29元。在審計過程中,其設計實施了函證和重大客戶訪談程序。由于函證回函結果未能達到審計目標,同時因公司原因導致審計機構無法實施重大客戶訪談及其他令其滿意的替代程序。由于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審計機構無法對公司期末列報的應收款項形成的業務性質及期末價值進行確認事項。
對此,董事會解釋稱,由于函證和重證訪談程序中,函證回函結果未能達到審計目標。公司將大加力度清收往來帳款,加強經營合同審批、執行管理。此外,董事會對其他審計提出6項相關事項進行說明。
明利股份表示,該公司董事會就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無法發表意見的事項予以理解,該報告客觀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
董事會將組織公司管理層人員,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公司的規范和管理,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事項對公司的影響。值得關注的是,根據股轉系統的規定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否定意見或者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公司股票轉讓實施風險警示。
而明利股份年報被審計機構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其資產質量、償債能力、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該公司股票轉讓將被實施風險警示,其股票簡稱前加注ST標示,證券簡稱變為“ST明利”。
新三板在線獲悉,明利股份于2015年2月16日掛牌新三板,主營貨物倉儲、集裝箱、化肥、桶裝瀝青、散礦、食糖、糧食等貨種的儲運業務,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