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歐盟委員會宣布,由于谷歌在搜索結果中偏袒自家服務Google Shopping,現決定對谷歌處以24.2億歐元(約合27億美元)的罰款。谷歌需要在未來90天內結束反壟斷行為,否則最多將面臨谷歌母公司Alphabet全球日平均營收5%的罰款。對此,谷歌方面隨后發表聲明稱,不認同歐盟的該裁決,將考慮提起上訴。谷歌總顧問肯特·沃克(Kent Walker)在一份聲明中稱:“我們不認同歐盟宣布的調查結果和處罰決定。我們將對該裁決進行詳細評估,因為公司正考慮提出上訴。”
這筆罰金是歐盟反壟斷史上最大一筆罰金,超過了歐盟2009年5月對英特爾開出的10.6億歐元的罰金。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在一份聲明中稱,“谷歌開發出了許多創新產品和服務,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我們的生活。但是谷歌濫用其在搜索市場的主導地位推廣自家服務Google Shopping,打壓競爭對手的服務。谷歌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歐盟的公平競爭法規,它阻止了其他公司的產品與其同臺競技。更重要的是,它抹殺了消費者的選擇空間,遏制了創新”。
據悉,歐盟于2015年4月指控谷歌稱,在搜索結果中谷歌偏袒自家的Google Shopping服務欺壓競爭對手。去年7月,歐盟又對該服務進行了補充指控。有消息顯示,自2000年以來,歐洲監管機構就一系列反壟斷問題對微軟、英特爾、蘋果、谷歌、Facebook和亞馬遜進行了調查。2006年,微軟因其服務器和媒體播放器的問題而被罰款2.8億歐元;2009年,歐盟曾向國際芯片巨頭英特爾開出10億歐元的罰單。
免責聲明:凡本站未注明來源為"財經365"的所有作品,均轉載、編譯或摘編自其它媒體,轉載、編譯 或摘編的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請自擔。